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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重拳整顿收单业务
本报综合消息7月25日,央行公告称,根据社会举报,于2016年3月至5月期间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通联支付”)、银联商务有限公司(下称“银联商务”)开展了银行卡收单业务检查,对其严重违法行为,分别依法没收违法所得300万元和610万元,分别处以罚款1100万元和2650万元,并分别对其总公司及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对于此次处罚,银联相关人士表示,央行重拳整治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对于净化受理市场秩序意义重大,中国银联作为银行卡组织,坚决拥护与支持。
央行公告显示,经核查,通联支付和银联商务存在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变造银行卡交易信息、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存放并划转客户备付金、外包服务管理不规范等严重违规现象,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根据支付业内人士分析,对于“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其中蕴含着两种风险。
其一,是商户本身有问题,比如通过POS刷单为客户套现,甚至可能是银行卡盗卡、盗刷团伙;商户不实名给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空间。
其二,在现行支付政策下,不同类型的商户对应不同的商户类别码(MMC码),对应不同的POS机刷卡手续费率。比如,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的手续费标准为1.25%,百货、中介、培训、景区门票为0.78%。因此,对应手续费较高的商户就有动力套用手续费率较低的MMC码,降低经营成本;而收单机构为了扩大业务量,也有动力帮助商户“造假”。
上海某支付公司人士表示,如果不是在当前支付机构续牌期间进行检查,很可能不会查出这么大的问题。原因在于,从今年9月6日起,将实施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下称“支付新规”),其中对于费率标准的调整,将很大程度减少商户和支付机构合作套码(不实名)的动力。
根据支付新规,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由现行区分不同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对借记卡、贷记卡(通常指信用卡)执行相同费率,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相关报道见3版
对于此次处罚,银联相关人士表示,央行重拳整治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对于净化受理市场秩序意义重大,中国银联作为银行卡组织,坚决拥护与支持。
央行公告显示,经核查,通联支付和银联商务存在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变造银行卡交易信息、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存放并划转客户备付金、外包服务管理不规范等严重违规现象,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根据支付业内人士分析,对于“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其中蕴含着两种风险。
其一,是商户本身有问题,比如通过POS刷单为客户套现,甚至可能是银行卡盗卡、盗刷团伙;商户不实名给这些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空间。
其二,在现行支付政策下,不同类型的商户对应不同的商户类别码(MMC码),对应不同的POS机刷卡手续费率。比如,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类的手续费标准为1.25%,百货、中介、培训、景区门票为0.78%。因此,对应手续费较高的商户就有动力套用手续费率较低的MMC码,降低经营成本;而收单机构为了扩大业务量,也有动力帮助商户“造假”。
上海某支付公司人士表示,如果不是在当前支付机构续牌期间进行检查,很可能不会查出这么大的问题。原因在于,从今年9月6日起,将实施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557号,下称“支付新规”),其中对于费率标准的调整,将很大程度减少商户和支付机构合作套码(不实名)的动力。
根据支付新规,发卡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由现行区分不同商户类别实行政府定价,对借记卡、贷记卡(通常指信用卡)执行相同费率,改为不区分商户类别,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费率水平降低为借记卡交易不超过交易金额的0.35%,贷记卡交易不超过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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