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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效土地开发须尊重权利人意愿
针对城镇内部存在大量低效用地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审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就《指导意见》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11月23日指出,国家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城镇低效用地,但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的意愿。
赵龙说,由于历史的或现代化进程中的原因,城镇外延式扩张与存量土地低效利用状况并存。他说,城镇用地低效还表现在布局散乱,容积率低、建筑密度低、投入产出率低;大量工业用地集中在黄金地段;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建筑危旧、设施落后;闲置浪费现象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空城、鬼城。
《指导意见》制定了激励措施,主要包括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等。(摘自11月25日《法制日报》郄建荣/文)
赵龙说,由于历史的或现代化进程中的原因,城镇外延式扩张与存量土地低效利用状况并存。他说,城镇用地低效还表现在布局散乱,容积率低、建筑密度低、投入产出率低;大量工业用地集中在黄金地段;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建筑危旧、设施落后;闲置浪费现象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空城、鬼城。
《指导意见》制定了激励措施,主要包括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自主或联合改造开发;积极引导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用地结构;鼓励集中成片开发;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等。(摘自11月25日《法制日报》郄建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