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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农信联社试点“土地流转”抵押贷
    本报讯(殷辛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河北省邯郸市邱县被列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邱县农信联社为破解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难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制度先行,提供保障。邱县联社配合当地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出台了《邱县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作为农信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开展的制度保障。邱县联社与邱县农村产权交易所签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战略合作协议》,旨在整合双方资源,共建合作平台。
    提高抵押可操作性。邱县联社针对抵押物不同规定不同抵押比例,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的60%,按剩余使用年限划分抵押比例,最低抵押率为40%。以地上附着农作物为抵押的多年生经济作物如林果、苗木、花卉等,最高抵押率不超过评估价值的40%,并由邱县联社建立统一标准,按户进行名单制管理。
    截至目前,邱县联社经专业资产评估事务所对201.6亩土地流转承包耕地和地方附着物进行评估后,率先为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发放了期限为两年的土地流转贷款80万元,完成了辖内农合机构土地流转权首次试点工作,为农合机构全面推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开辟了全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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