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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联合抗霾应制度化
《北京青年报》日前刊登樊大彧的文章说,环境保护部12月5日通报,12月2日至4日,我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大面积区域性空气重污染过程,涉及60多个城市。环境保护部积极部署,于11月29日晚提前函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60个城市统一启动预警响应,首次实现了区域高级别、大范围预警应急联动。
我国北方上一次大面积雾霾发生于11月初,上次污染过程中,各地普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对雾霾表现出麻本和听之任之的态度。在本次雾霾过程中,环保部使出了针对性非常强的“新手段”——统一启动预警响应,组织区域
联合抗霾。在
环保部的统一
号令以及环保部督查组的监督下,此次各地的表现均是大不一样。
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作用,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目前京津冀地区严重灰霾污染频发,区域污染共同防治是必然选择。区域联合抗霾,这一新举措在取得了效果后,还应进一步将其制度化,并以此扩大治霾成果。
我国北方上一次大面积雾霾发生于11月初,上次污染过程中,各地普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就是地方政府对雾霾表现出麻本和听之任之的态度。在本次雾霾过程中,环保部使出了针对性非常强的“新手段”——统一启动预警响应,组织区域
联合抗霾。在
环保部的统一
号令以及环保部督查组的监督下,此次各地的表现均是大不一样。
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作用,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目前京津冀地区严重灰霾污染频发,区域污染共同防治是必然选择。区域联合抗霾,这一新举措在取得了效果后,还应进一步将其制度化,并以此扩大治霾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