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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税37年未调整
    光明网日前刊登“光明网评论员”的文章说,全国两会召开,民生话题渐次登上舆情热榜。3月1日,有媒体从民进中央获悉,民进中央拟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交《关于提高劳务所得税起征点的提案》。
    事实上,劳务所得税自1980年实施800元的起征点以来,已经有长达37年未进行调整。这中间,《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六次修订。然而,劳务所得税始终将起征点止步于800元的门槛前。
    就业乃民生之本,收入是安生之基。劳务税作为我国11项个税之一,征收对象多是灵活就业者。有两个现实,与37年前已有天壤之别:一是灵活就业人口越来越多。相较于铁饭碗的固定就业来说,灵活就业也成为民众谋生的日常。如果以37年前的征税标准来调节收入分配,既对低收入人群不公,也没有真正达到对“过高收入群体”进行有效调节的目的。二是税收不仅是看得见的收入调节,更重要的是,它还有价值引导的功能。
    良法,才是善治之前提。全国性法规也好,地发性条例也罢,类似37年未变的劳务税,确实该到了梳理并转身的时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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