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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杆步伐未放缓
理财资金“穿透”式规范升级
    作为券商资管、基金公司委外业务的最大资金供给方,银行理财资金受到的监管仍在进一步趋严。日前,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的穿透登记工作。而在此之前,银行委外业务已经出现赎回潮,这些都说明,随着穿透式监管逐步推进,底层资产和违规加杠杆行为将无处藏身。
    5月初,一位中型券商做委外业务的经理接到电话时快要哭了出来:她的某农商行客户不仅强制赎回了资金,并因为没有达到预期收益率,要求退还已经付过的投资顾问费。
    “这是违约。”对方有点威胁的意味。为了避免纠纷,她还是把已经到账的投顾费用划转了回去。
    “现在委外纠纷很多,银行和通道扯皮,到底是谁的责任。”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现在监管正在摸底委外纠纷问题。
    虽然现在所有机构签订委外协议时,都不会在合同上强调刚性兑付本金及收益,但达到预期收益率,就是业内的规则。2016年下半年,委外收益率目标基本在5%,后降到4.5%,但目前收益率仅有2.5%左右;而从2016年末开始,银行的理财收益基本从4%往上调。
    正如招行人士对中泰证券银行研究团队表示,银行理财给客户的收益率不断上升(4%-5%),扣除各种费用后,资产端收益率要求在6%-7%;所以债券委外到期后,招行会置换成非标等高收益的资产。
    5月14日晚,一位股份行人士在中金证券银行业研究团队的电话会议上指出,委外比较明确不会再过度增加,但也不会降下来。去年三四季度各家银行做了大量债券的委外投资,期限是一年。而且目前没达到收益要求,有浮亏,但现在肯定不会赎回。“银行肯定是能抗就抗,所以同业存单还在续发。”前述招行人士说。
    “今年亏得一塌糊涂。委外无非是加杠杆,无非是信用下沉。(受托机构)有什么投资能力?委外减速也是对的。”一位山东某城商行同业部总经理说。
    委外“违法”潮起
    委外规模难以统计清楚,因此赎回规模也是个“黑洞”。按申万宏源债券研究团队的测算,银行委外总规模在11.8万亿元左右,其中投向债市的为5.8万亿元。
    目前看来,狭义而言,委外是指银行借道公募定制通道类产品的投资业务,在2015年末委外95%配的是债券,5%配置了股票,以打新基金为主。广义而言,委外是委托投资业务,所有的委托投资行为包括FOF(基金中基金)等,均属委外。目前监管部门采纳的是广义口径,比如基金业协会统计,基金专户来自银行资金有9万亿规模。
    多家银行承认,委外浮亏严重,主要是来自于收益率的市场压力而非监管压力,在陆续赎回委外,主要是到期不续作。“一般约定在4.5%的收益,都只有2点几了。”一位大型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说,银行持续在赎回委外资金,大、中、小规模的银行都在做,尤其是来自大行包括邮储银行的增量在减少。
    一位大行金融市场部负责人说,建行、工行此前的赎回,确是主动赎回。一是基于对市场的判断,二是行内机制的要求。工行主要是私人银行部赎回了部分,该行在港股市场上有所斩获,因此收益平均下来尚可;建行则是同业部赎回了委外资金,该行于去年10月末配置大量债券,对流动性判断有所失误。
    4月24日的股、债、商品期货齐跌,令市场记忆犹新。在那个“黑色星期一”的晚间,国金证券邀请到的一位国有大行资管处人士称,四大行并没有大规模赎回委外资金,“只有工行赎回了一点点,规模很小,因为到期了”。
    “委外打监管‘擦边球’,有的银行进入了不该进入的行业,比如股市,就经不起检查。”一位邮储银行高层说。招行人士也指出,某些中小银行明显违规的委外,比如银行表内资金通过嵌套进入股市,近期监管重拳下,这部分资金快速撤离股市。
    “穿透”式规范升级
    “银行委外并不是监管红线,但目前几乎全部停摆,存量也有不少赎回。”金融监管研究院近期发表文章指出,当前很多银行赎回,和银行面临的监管风暴存在的不确定性有关,也希望借赎回赚点“表现”。
    同时,正如该研究院文章所指出的,银行委外可能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没有穿透。“穿透按照基础资产进行计提资本和授信,是此次监管风暴重要内容。所以在监管尚未明确之前,委外‘一刀切’停摆。”
    5月12日,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穿透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银行金融机构应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中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登记理财资金购买的各类资产管理计划和通过协议委外投资的底层基础资产和负债信息。不得省略资管管理计划和协议委外信息而直接登记底层资产信息。
    该通知要求,各银行金融机构应于每周五前登记资管计划和协议委外截至上周日的底层资产情况,并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登记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的底层资产情况,确保登记的及时性。
    “每周上报底层资产是过去就有的要求。这次细化了对资管计划内负债部分的穿透,要求更高一些。”一位银行资管人士表示,负债部分对应的是正回购融资,也就是在资管计划中,用债券质押,向他人借钱,再用这部分借来的钱投资债券的加杠杆明细。
    业内人士还指出,新规对于投资集合类资管产品的登记要求有所提高,虽然理财资金只投其中的一部分,但是仍然要登记整个集合类资管产品的投资明细。
    综合来看,集合类资管产品和违规加杠杆的行为受到冲击最大。过去,集合产品一般采取资金池的运作模式,期限错配、成本估值,且对于底层资产披露要求也不严格,成为很多银行理财资金偏好的投资品种。在新的登记规则下,集合资产产品难以做到每周、完整披露资产清单,就回面临银行赎回压力,叠加近期证监系统检查集合产品的遗留问题,未来集合赎回压力需要密切关注。
    另一位大行资管人士指出,该通知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要求底层基础资产不能按投资比例拆分登记。“因为很多委外都是多只产品对应一个委外基金专户,产品到期还要续作,一般银行内部是按比例拆分登记。比如十几只产品,对应一个专户,一共几十亿的资金池,底层资产包括债券、货币基金、回购等,很难拆分。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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