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上海加强类住宅整顿
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
    本报讯(记者吴延军)5月17日下午,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对类住宅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明确。
    《意见》要求,本市停止审批公寓式办公项目。加强商业办公用地的控详规划管理,加强业态引导和管控;在商业办公用途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项目。
    《意见》提出,要加强商业办公项目建设、销售监管。按照商业办公的规划要求重新审核尚未上市销售的项目。对已批未建的项目,要重新审图,发现违反规范和标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调整,符合规范和标准后,再核发规划、施工许可证。对在建未售的项目,从房型设计以及水、电、燃气配套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建设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应责令整改,经相关部门联合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售;在项目交付使用前,相关部门要再次进行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
    另外,《意见》对在售商业办公项目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清理整顿:对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项目,要按照商业办公房屋功能进行全面整改,由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符合商业办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办理房屋交易登记手续。对销售中开发企业存在误导行为的,要支持购房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整改符合规定的项目中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继续按商业办公房屋对外销售,同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出租。
    对已交付入住的项目,从严管控,相关信息记入房屋交易登记信息系统。开发企业和业主承担整改责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各区要加强安全管理,督促开发企业开展消防安全等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商业办公房屋不得在人口户籍、入学、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参照住房执行。未按照规定整改存在插层等违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记时予以注记,限制交易。
    今年1月,上海市政府曾提出正在研究清理整顿“类住宅”项目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因为“类住宅项目”在土地性质、使用年限、水电气配套和使用价格、居住人员落户和子女就学以及房屋交易的税率等方面,都和普通商品住宅有明显的区别。而现在一些“类住宅”的乱象,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间接抬高了工业用地和其他商业用地的价格。
    对此,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认为,此政策的出台,让打“类住宅”擦边球的基本“断根”。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