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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
正全国调查商品房销售价格
发现问题将严处
  本报讯(记者吴延军)在国家发改委11月15日召开11月份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对于商品房销售价格监管,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目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已制定完成了检查方案,正在组织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据悉,上述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
  通知指出,重点查处以下行为: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孟玮在发布会上表示,“也欢迎社会各界加强监督,通过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向我们反映和举报有关价格违法问题。”
  据国家统计局11月14日公布的数据,1-10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302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2%,增速比1-9月份回落2.1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02990亿元,增长12.6%,增速回落2个百分点。数据还显示,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60258万平方米,比9月末减少88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减少772万平方米,办公楼待售面积增加17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减少8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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