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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调非银支付机构备付金交存比例
本报讯(记者陈平)2017年12月29日,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的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这是自去年年初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建立以来,央行首次调整支付机构备付金交存比例。
根据《通知》,2018年1月仍执行现行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交存基数为2017年四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支付机构执行新的集中交存比例后,应确保其日终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存放的客户备付金不低于当日所有未集中交存客户备付金总额的50%。
根据央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支付机构交存人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款(计为“非金融机构存款”)从2017年6月末的840.77亿元,迅速提升至2017年11月末的994.90亿元。相关报道见3版
根据《通知》,2018年1月仍执行现行集中交存比例,2018年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交存基数为2017年四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支付机构执行新的集中交存比例后,应确保其日终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存放的客户备付金不低于当日所有未集中交存客户备付金总额的50%。
根据央行《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支付机构交存人民银行的客户备付金存款(计为“非金融机构存款”)从2017年6月末的840.77亿元,迅速提升至2017年11月末的994.90亿元。相关报道见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