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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金融报《招标公告》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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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2018年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汉滨区2018年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以汉发改字【2018】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补助资金及各相关项目镇(办)自筹及相关帮扶部门整合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汉滨区2.2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贫困村村组道路4条,为砂石路,约7公里,主要涉及大河镇、关庙镇、流水镇、沈坝镇4个镇;改建贫困村村组道路132条,为水泥路,约273公里,主要涉及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大同镇、大竹园镇、关家镇、关庙镇、恒口镇、洪山镇、吉河镇、建民办、流水镇、沈坝镇、石梯镇、双龙镇、谭坝镇、五里镇、县河镇、晏坝镇、叶坪镇、瀛湖镇、早阳镇、张滩镇、中原镇、紫荆镇25个镇(办)。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1.6亿元。2.3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5招标范围:汉滨区2018年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涉及全部内容。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8年02月28日至2018年03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由拟派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证件的原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另附上述资料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2日17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汉滨区交通运输局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城市金融报》网报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邮编:725000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915-3232658、13891596000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邮编:725000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915-322025818609159407汉滨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02月27日
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制混合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制混合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制混合芳烃项目;2.建设单位:榆林东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内容: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加氢装置、万吨/年异构化装置、万吨/年粗苯烷基化装置、15万吨/年烷烃脱氢装置、罐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5.建设地点及占地: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106667m2。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陕西省、榆林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相关文件要求以减轻环境影响;运营期加氢加热炉、烷烃脱氢四合一炉、分子筛再生加热炉以及导热油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其中,加氢加热炉、烷烃脱氢四合一炉烟气共用1根25m高烟囱达标排放,分子筛再生加热炉烟气经25m烟囱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经25m烟囱达标排放,罐区贮罐均为内浮顶罐,设呼吸阀并配氮封设施;液化石油气采用球罐;生产设备采取良好的机械密封,管道均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各类阀门均采取防泄漏措施;罐区及装卸设施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用于农田追肥;运营期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含醇污水一同进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与营运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四、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村镇和毗邻单位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⑴对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对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⑶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⑷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六、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榆林东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址: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联系人:任总联系电话:17719633825
武警某单位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单位委托,对该单位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以下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公告如下:一、招标人:武警某单位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武警某单位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入围项目四、项目编号:SX⁃SHZB2018-118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车辆共计约173台。一标段:轿车、越野车等车辆维修;二标段:旅行车、大客车、运输车等车辆维修;三标段:车辆的清洗养护及车内饰品六、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七、入围申请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项目,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一、二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楼1805室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售。九、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一套。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城市金融报上发布。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室联系人:蒋工电话:029-68750532
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2.建设单位:蒲城祥火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内容:年回收处理60000吨杂醇油、1800t醋酸乙酯废液、1800t丁辛醇混合物、1800t乙醇废液、1800t异丙醇废液、1800tBDO(1,4-丁二醇)残液,年产5万t醇基燃料;5.建设地点及占地:陕西省渭北煤化工业园区东区,占地面积约33379.08m2。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陕西省、渭南市以及蒲城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相关文件要求以减轻环境影响;运营期精馏塔不凝气、真空机组废气、装置区中间罐呼吸气采用冷凝回收+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产品装车废气、罐区储罐呼吸气进入装置区废气缓冲罐,再经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密封收集,经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用于农田追肥;运营期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两级UASB+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与营运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四、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村镇和毗邻单位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⑴对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对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⑶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⑷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六、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蒲城祥火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环和科技路十字西北角国际花都7幢2单元23层22307号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18991328851邮箱:40879348@qq.com
陕西省一级报纸周一至周五出刊
公告发布电话:029-8522787717795633970
QQ:31089169111665469731
汉滨区2018年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汉滨区2018年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以汉发改字【2018】17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补助资金及各相关项目镇(办)自筹及相关帮扶部门整合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汉滨区2.2项目概况该项目新建贫困村村组道路4条,为砂石路,约7公里,主要涉及大河镇、关庙镇、流水镇、沈坝镇4个镇;改建贫困村村组道路132条,为水泥路,约273公里,主要涉及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大同镇、大竹园镇、关家镇、关庙镇、恒口镇、洪山镇、吉河镇、建民办、流水镇、沈坝镇、石梯镇、双龙镇、谭坝镇、五里镇、县河镇、晏坝镇、叶坪镇、瀛湖镇、早阳镇、张滩镇、中原镇、紫荆镇25个镇(办)。本工程概算总投资约为1.6亿元。2.3标段划分:本项目无标段划分。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2.5招标范围:汉滨区2018年贫困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涉及全部内容。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各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18年02月28日至2018年03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由拟派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证件的原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另附上述资料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12日17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汉滨区交通运输局网站》、《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城市金融报》网报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邮编:725000联系人:夏先生电话:0915-3232658、13891596000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邮编:725000联系人:郭女士电话:0915-322025818609159407汉滨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02月27日
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制混合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制混合芳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制混合芳烃项目;2.建设单位:榆林东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内容:19万吨/年煤基轻油掺混石脑油加氢装置、万吨/年异构化装置、万吨/年粗苯烷基化装置、15万吨/年烷烃脱氢装置、罐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等;5.建设地点及占地: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106667m2。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陕西省、榆林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相关文件要求以减轻环境影响;运营期加氢加热炉、烷烃脱氢四合一炉、分子筛再生加热炉以及导热油炉均采用低氮燃烧器,其中,加氢加热炉、烷烃脱氢四合一炉烟气共用1根25m高烟囱达标排放,分子筛再生加热炉烟气经25m烟囱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烟气经25m烟囱达标排放,罐区贮罐均为内浮顶罐,设呼吸阀并配氮封设施;液化石油气采用球罐;生产设备采取良好的机械密封,管道均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各类阀门均采取防泄漏措施;罐区及装卸设施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用于农田追肥;运营期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含醇污水一同进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采用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与营运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四、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村镇和毗邻单位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⑴对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对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⑶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⑷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六、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榆林东元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地址: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联系人:任总联系电话:17719633825
武警某单位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单位委托,对该单位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以下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公告如下:一、招标人:武警某单位二、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项目名称:武警某单位2018年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商入围项目四、项目编号:SX⁃SHZB2018-118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车辆共计约173台。一标段:轿车、越野车等车辆维修;二标段:旅行车、大客车、运输车等车辆维修;三标段:车辆的清洗养护及车内饰品六、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七、入围申请单位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所投项目,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汽车维修二类或以上资质(一、二标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人于2018年2月28日至2017年3月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楼1805室持上述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售。九、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件;以上资料报名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一套。十、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城市金融报上发布。十一、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尚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室联系人:蒋工电话:029-68750532
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现将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利用回收有机溶剂年产5万吨醇基燃料项目;2.建设单位:蒲城祥火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内容:年回收处理60000吨杂醇油、1800t醋酸乙酯废液、1800t丁辛醇混合物、1800t乙醇废液、1800t异丙醇废液、1800tBDO(1,4-丁二醇)残液,年产5万t醇基燃料;5.建设地点及占地:陕西省渭北煤化工业园区东区,占地面积约33379.08m2。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措施废气: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场地及道路扬尘、施工机械尾气等,施工过程严格按照陕西省、渭南市以及蒲城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相关文件要求以减轻环境影响;运营期精馏塔不凝气、真空机组废气、装置区中间罐呼吸气采用冷凝回收+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产品装车废气、罐区储罐呼吸气进入装置区废气缓冲罐,再经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密封收集,经生物滤塔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设置沉淀池后重复使用,生活污水设置旱厕收集,施工结束后用于农田追肥;运营期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拟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两级UASB+生物接触氧化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收集后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储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同时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和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建设与营运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的负面影响能得到有效控制。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使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并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四、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进行查阅。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为项目周边村镇和毗邻单位及其他对本项目关心的人群。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⑴对该项目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⑵对该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⑶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和所在地居民从事行业的影响;⑷项目建设对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生产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六、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等向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及进行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期限为本公告刊登后10个工作日内。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蒲城祥火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环和科技路十字西北角国际花都7幢2单元23层22307号联系人:张华联系电话:18991328851邮箱:4087934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