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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引热议
据新华网4月11日报道,近日,一段“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救护车上高速缴费问题再度引发议论。有网友认为,救护车上高速不应收费,救护车承载的是生的希望,提前一分钟就有可能挽回一条生命。也有不少网友认为救护车上高速理应缴费,“因为救护车在救护时是收费的、营利的,别把抢救时间与缴费联系在一起”。
记者了解到,此前各地曾多次发生救护车驾驶员拒缴高速通行费被收费员拦下的事件。业内人士指出,此类事件频频发生,最根本原因在于政策不明确、不统一。“国家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6种免缴通行费的车辆类型,但是抢险救灾车辆如何界定,救护车是否属于抢险救灾车辆,法律并没有明确”。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对救护车过路费收取与否规定不尽相同,北京市、广东省、黑龙江省等地明确规定,对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救护车减免通行费,但更多省份并未将救护车纳入减免高速通行费的范围内。由于各地规定不一,甚至还出现了同一条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标准不同的情况。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指出,对于抢险救灾车辆的界定是授权给省级政府决定的,“这就导致了各地的差异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救护车具有公众属性,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出台统一规定,给予救护车特定的免费通行权利。
记者了解到,此前各地曾多次发生救护车驾驶员拒缴高速通行费被收费员拦下的事件。业内人士指出,此类事件频频发生,最根本原因在于政策不明确、不统一。“国家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6种免缴通行费的车辆类型,但是抢险救灾车辆如何界定,救护车是否属于抢险救灾车辆,法律并没有明确”。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对救护车过路费收取与否规定不尽相同,北京市、广东省、黑龙江省等地明确规定,对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救护车减免通行费,但更多省份并未将救护车纳入减免高速通行费的范围内。由于各地规定不一,甚至还出现了同一条高速公路各收费站标准不同的情况。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指出,对于抢险救灾车辆的界定是授权给省级政府决定的,“这就导致了各地的差异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救护车具有公众属性,因此有关部门有必要出台统一规定,给予救护车特定的免费通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