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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联手最高法院等11部门
集中打击新型非法集资
将面临更严厉、更广泛的监管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非法集资将面临更严厉、更广泛的监管。
  4月23日,央行牵头联合银保监会、证监会、最高法院等11个部委,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央行总结了目前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四大特点,分别是专业化趋势明显;非法集资新型方式层出不穷,其中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ICO)、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噱头新颖,隐蔽性更强;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转移至境外躲避监管。
  此前,央行已出台多项“组合拳”清理非法集资乱象。自2016年4月以来,央行牵头开展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积极稳妥化解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
  包括央行在牵头开展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中,严厉打击无证机构,整治违规交易场所、“微盘”交易支付结算业务,阻断非法集资资金通道。同时值得关注的是,央行还对涉嫌非法集资的“虚拟货币”相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针对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的ICO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央行会同相关部委及时发布公告,明确态度、警示风险,并部署各地开展整治。
  央行表示,目前,全国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
  下一步,央行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以下简称“59号文”)的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六项工作,分别是配合司法部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出台;密切监测民间借贷利率运行情况,引导民间借贷利率、用途和借款方式合理化,压缩非法集资活动生存空间;继续依托反洗钱系统做好非法集资监测工作。还包括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继续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从业机构严格落实整改要求,逐步化解存量不合规业务,并及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从业机构移送相关部门或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继续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此外,证监会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巡视员刘云峰亦在宣传座谈会上表示,作为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证监会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积极主动,稳步推进,扎实做好证券期货行业非法集资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据他分析,具体表现为:一是网络化趋势明显;二是业务行为复杂化。一些违法机构兼营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多种业务,跨界经营、模式嵌套、业务相互交织渗透,行为模式更加复杂隐蔽,增加了调查认定难度;三是滥用新概念,进行伪创新。一些公司利用投资高新科技项目为噱头公开募集资金,还有一些企业打着区块链招牌,开发各种“虚拟资产”公开发行融资。
  在宣传座谈会上,公安部经侦局相关负责人还介绍了目前非法集资案件的情况,据他介绍,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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