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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8网剑行动”方案发布
打击网络侵权假冒等
  本报讯(记者吴延军)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11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部署各地于5-11月联合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通知》提出,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和落实平台责任、规范格式合同为重点,更好地实现对网络市场的全流程、全链条精准监管,进一步遏制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提升网络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通知》称,要规范网络经营主体资格,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可追溯性;严厉查处制售侵权假冒伪劣网络商品行为,探索建立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监管机制;整治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坚持正确宣传导向,加大对网络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规范网络合同格式条款,严厉打击其他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完善与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的格式合同,修正不公平格式条款,采用显著方式提请合同相对人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格式条款。认真及时查处混淆“定金”与“订金”、不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自行解释“商品完好”以及在线旅游等网络服务交易平台经营者采用订金不退、增加限退条件等方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未经同意收集、使用,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打击惩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禁售物品和烟草制品、以及未备案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关注规范新型消费业态、模式,尤其是保健食品、生活信息服务等领域,谨防其转变为网络欺诈、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各地网监协作机制作用,以侵犯商标专用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刷单服务等违法行为为切入点,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强化网上发现、源头追溯、终端倒查,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建立健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优化跨地域跨部门执法指挥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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