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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场外股票质押叫停不得为第三方盯市
  本报讯(记者罗思)近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券商的场外股票质押业务已基本被叫停。
  《通知》明确规定:
  第一,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及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但因参与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存续场外股权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而发生的补充质押除外。
  第二,证券公司不得为银行、信托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场外市场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提供盯市、平仓等第三方中介服务。
  协会表示,《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前已存续合约无需提前了结,已存续合约约定可以延期赎回的,延期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
  据了解,自从股票质押新规实施以来,因为证券业协会对质押比例、质押率、资金用途等作出严格要求,部分上市公司股东转而向场外进行质押融资。有银行人士表示,目前场外质押市场并未收紧监管,风控标准因银行而异。有券商股票质押人士谈到,相较场内而言,场外质押市场风险较大,此次文件下发主要规范券商业务发展,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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