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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与保健品不宜同服
  当医生为患者开处方时,有些患者会问医生:“我现在还在用某某保健品,与这些药物同时吃,会不会有副作用?”
  一般而言,含有相同滋补类中药的中成药(或煎剂)最好不要与保健品同服。有的西药也不宜与某些含有中药成分的保健品同服。比如,含有仙茅、白芍、桑葚等的保健品,因有鞣质成分,与硫酸亚铁、维生素B、酶制剂发生相互作用,使药效降低,故不宜同服。甘草、鹿茸具有糖皮质激素样作用,与水杨酸钠同服时,会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与强心苷类西药同服时,可加重其毒性反应;与甲苯磺丁脲合用时,可减低后者的降血糖作用。银杏类保健品不能与阿司匹林合用,因为银杏内酯是血小板活化因子的强抑制剂,同服可导致眼前房出血。当归、丹参为主的保健品不宜与华法林同用,否则会导致出血增加。人参类保健品与抗抑郁药合用时,有可能引起头痛、震颤和躁狂症状。
  由于保健品常由多种物质组成,实际成分又不全部公开,一般人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如果患者需要服用,最好能将保健品服用的时间和中西药物服用时间错开1~2小时为宜,以避免或减少配伍禁忌发生。
  (摘自《大众卫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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