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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知
加强证券账户实名使用管理
对于账户出借人将采取限制新开户的自律管理措施
  本报讯(记者邹曼红)为进一步加强证券账户实名制管理,重点打击证券违法案件中账户非实名使用行为,增强投资者在账户实名使用方面的守法合规意识,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于6月15日发布了《关于加强证券违法案件中账户实名制相关主体自律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加大了对违规使用他人账户的自律管理力度,更首次提出,对于账户出借人也将采取限制新开户的自律管理措施。
  近年来,在证监会查处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重大违法案件中,不法分子通过借用他人账户来掩盖自身违法行为的情形屡见不鲜。以“北八道”市场操纵案为例,厦门北八道集团借用了300余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大大增加了案件查处难度。针对此类现象,中国结算严格履行证券账户一线监管职责,坚决出“重拳”予以打击。
  据了解,中国结算此次发布的《通知》主要从三个方面强化了账户实名使用管理。
  一是建立“开户黑名单”制度,在目前对违规账户采取“限制使用”、“注销”措施的基础上,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件中的账户出借人和借用人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户措施,并要求上述涉案主体在限制期满后12个月内必须临柜方能办理新开证券账户手续。
  二是将行政处罚案件中的账户出借人和借用人列为实名制重点关注对象,设置为期24个月的重点关注期,将涉案主体名下全部证券账户纳入重点关注范围。
  三是进一步压实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账户实名使用的管理责任,要求证券公司对列入实名制重点关注的账户实名使用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控。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对违规使用他人账户的自律管理力度,并首次对账户出借人采取限制新开户自律管理措施。此举不仅大大增加了账户出借的违规成本,更让投资者明白,出借自己的账户也是违规行为,会给自己今后的账户使用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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