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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紧急通知
不得擅自停止光伏发电项目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光伏发电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不得以光伏发电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通知》指出,近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据反映,部分电网企业以上述通知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代备案和补贴垫付等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电网企业应依法依规继续做好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代)备案和地方补贴垫付等工作,不得以项目未纳入国家补贴建设规模范围为由擅自停止。
  《通知》同时还要求,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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