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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僧倒掉我们该反思什么
近日,P2P圈再爆热点事件,注册会员已突破1000万人的网贷平台唐小僧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母公司资邦金服网络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已被警方查封。
很多人借机开始了新一轮的投资者教育,告诫投资者要选择靠谱的大平台,要远离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
我们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一家理财平台出问题后,我们便会给其扣上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的帽子,之后便对庞氏骗局大批一通,似乎就算给了投资者一个交代,然后事情就算过去了。
问题是,事情真的过去了吗?
庞氏骗局的四道安全闸
作为一种经典的金融诈骗模式,数百年来,庞氏骗局不断变化新花样、与时俱进,从未被根除。
而随着监管制度趋于完善和各方监督机制的建立,打着P2P平台的幌子——意味着受P2P监管制度约束——搞庞氏骗局的土壤越来越小了,因为严格的监管制度已经为投资者树立了四道安全闸。
第一道安全闸:资金存管
资金存管很大程度上提高庞氏骗局的操作成本。
接入资金存管后,平台账户、投资者账户和借款人账户在资金层面是分开的,只要投资者尚未投标,资金趴在投资者账户中,安全由存管方负责,可以确保不被平台非法挪用。唐小僧爆雷后,有一些投资者做到了全身而退,原因就在于此。
第二道安全闸:信息披露
由于资金存管方需遵循指令行事,且不对项目的真假负责,所以,一旦平台伪造借款项目套取资金,资金存管是无能为力的。这个时候,轮到信息披露机制发挥作用了。
根据P2P平台的合规要求,平台需要详细披露借款人信息。平台若伪造借款人,很容易露出马脚,而且不管怎样包装,假的就是假的。信息披露的时候,平台自己就会心虚,要么绝口不披露,要么遮遮掩掩、避重就轻,明眼人很容易看出问题。
第三道安全闸:小标模式
既便涉嫌庞氏骗局的平台,在信息披露上胆大心细,成功做到了以假乱真,迷惑投资者,还要过“小标”模式——即“个人借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企业借款人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的要求——这一关。
在合规地进行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小标模式的要求,意味着庞氏骗局平台需要找很多借款人(或注册很多的空壳公司)配合从事诈骗活动。以100万元的上限计算,要募资1亿,需要找100个借款人来配合;要融资10个亿,需要找1000个借款人,操作上难度极大。
第四道安全闸:监管检查与舆论监督
经过上面三道关的筛选后,要么平台真的没问题,要么平台的问题已经昭然若揭。我们继续假设投资者未必具有发现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这个时候,还可以依靠外部监督的力量。如e租宝即便在光环加身的辉煌时刻,也不乏有媒体坚定地质疑其搞资金池。
我们该反思什么
经过四道闸的层层筛选,打着P2P的幌子搞庞氏骗局,操作难度变得非常大,做不大就容易暴露。
但很多投资者质疑,象唐小僧这样的平台,怎么就能屡获峰会大奖呢?这样的平台,怎么就能成为广告商的常客呢?
我们可以责怪相关方的审查不严,甚至是为了达成合作而疏于审查。
但更为根本性的问题或许在于,至今为止,P2P行业都缺乏一个客观的名单或证据(比如备案),能够让第三方对网贷平台的合规性有一个靠谱的判断。
一方面,P2P行业要存续,需要各种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另一方面,P2P行业仍然处于整改期,意味着没有百分百合规的平台,备案之前,也没有客观、权威的第三方名单信息可供参考。
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机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一概拒绝与网贷行业合作,谁都不行,就像一些国有大行从来不介入P2P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一样;要么就是暂时忽视平台的合规属性,把网贷平台当作普通的商业机构对待,在商言商。
而很多投资者,又基于这些第三方机构的信誉选择了P2P平台进行投资,一旦平台爆雷,投资者是受害者,这些合作机构,既可以被投资者视为帮凶,自身何尝不是受害者。
也许,只有备案之后,这个矛盾才能根本上缓解。薛洪言
很多人借机开始了新一轮的投资者教育,告诫投资者要选择靠谱的大平台,要远离非法集资和庞氏骗局。
我们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思维定势,一家理财平台出问题后,我们便会给其扣上庞氏骗局和非法集资的帽子,之后便对庞氏骗局大批一通,似乎就算给了投资者一个交代,然后事情就算过去了。
问题是,事情真的过去了吗?
庞氏骗局的四道安全闸
作为一种经典的金融诈骗模式,数百年来,庞氏骗局不断变化新花样、与时俱进,从未被根除。
而随着监管制度趋于完善和各方监督机制的建立,打着P2P平台的幌子——意味着受P2P监管制度约束——搞庞氏骗局的土壤越来越小了,因为严格的监管制度已经为投资者树立了四道安全闸。
第一道安全闸:资金存管
资金存管很大程度上提高庞氏骗局的操作成本。
接入资金存管后,平台账户、投资者账户和借款人账户在资金层面是分开的,只要投资者尚未投标,资金趴在投资者账户中,安全由存管方负责,可以确保不被平台非法挪用。唐小僧爆雷后,有一些投资者做到了全身而退,原因就在于此。
第二道安全闸:信息披露
由于资金存管方需遵循指令行事,且不对项目的真假负责,所以,一旦平台伪造借款项目套取资金,资金存管是无能为力的。这个时候,轮到信息披露机制发挥作用了。
根据P2P平台的合规要求,平台需要详细披露借款人信息。平台若伪造借款人,很容易露出马脚,而且不管怎样包装,假的就是假的。信息披露的时候,平台自己就会心虚,要么绝口不披露,要么遮遮掩掩、避重就轻,明眼人很容易看出问题。
第三道安全闸:小标模式
既便涉嫌庞氏骗局的平台,在信息披露上胆大心细,成功做到了以假乱真,迷惑投资者,还要过“小标”模式——即“个人借款余额不得超过20万元,企业借款人余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的要求——这一关。
在合规地进行信息披露的前提下,还要兼顾小标模式的要求,意味着庞氏骗局平台需要找很多借款人(或注册很多的空壳公司)配合从事诈骗活动。以100万元的上限计算,要募资1亿,需要找100个借款人来配合;要融资10个亿,需要找1000个借款人,操作上难度极大。
第四道安全闸:监管检查与舆论监督
经过上面三道关的筛选后,要么平台真的没问题,要么平台的问题已经昭然若揭。我们继续假设投资者未必具有发现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这个时候,还可以依靠外部监督的力量。如e租宝即便在光环加身的辉煌时刻,也不乏有媒体坚定地质疑其搞资金池。
我们该反思什么
经过四道闸的层层筛选,打着P2P的幌子搞庞氏骗局,操作难度变得非常大,做不大就容易暴露。
但很多投资者质疑,象唐小僧这样的平台,怎么就能屡获峰会大奖呢?这样的平台,怎么就能成为广告商的常客呢?
我们可以责怪相关方的审查不严,甚至是为了达成合作而疏于审查。
但更为根本性的问题或许在于,至今为止,P2P行业都缺乏一个客观的名单或证据(比如备案),能够让第三方对网贷平台的合规性有一个靠谱的判断。
一方面,P2P行业要存续,需要各种第三方机构的合作;另一方面,P2P行业仍然处于整改期,意味着没有百分百合规的平台,备案之前,也没有客观、权威的第三方名单信息可供参考。
这种情况下,第三方机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一概拒绝与网贷行业合作,谁都不行,就像一些国有大行从来不介入P2P平台的资金存管业务一样;要么就是暂时忽视平台的合规属性,把网贷平台当作普通的商业机构对待,在商言商。
而很多投资者,又基于这些第三方机构的信誉选择了P2P平台进行投资,一旦平台爆雷,投资者是受害者,这些合作机构,既可以被投资者视为帮凶,自身何尝不是受害者。
也许,只有备案之后,这个矛盾才能根本上缓解。薛洪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