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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应“零容忍”
  6月25日晚,金亚科技一则关于公司
  因涉嫌犯罪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
  关的公告,揭开了其当年IPO时欺诈发行
  的面纱。目前,深交所已启动对金亚科技
  的强制退市程序,其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
  及终止上市的风险。由于创业板没有重
  新上市的制度安排,这意味着金亚科技将
  与创业板彻底“诀别”。
  作为曾经的创业板“28星宿”之一,金
  亚科技头顶各种光环。但证监会的调查
  表明,金亚科技为了达到发行上市条件,
  通过虚构客户、虚构业务、伪造合同、虚构
  回款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骗取IPO核
  准。金亚科技欺诈发行,最本质、最核心
  问题在于财务造假。最终目的是为了骗
  取发行资格与上市,从资本市场中获取巨
  大利益。
  目前,相比欺诈发行来说,A股上市
  公司财务造假也并非孤例。但监管部门
  往往是“一罚了之”。较低的违规成本与
  背后窃取的巨大利益形成强烈反差,这也
  成为上市公司频频实施财务造假的“动
  力”,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利益造成伤害,
  造成的影响往往极大极坏。因此,与欺诈发行一样,对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也应保持“零容忍”,实施强制退市,彻查背后利益勾连。
  (摘自《新京报》曹中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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