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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深圳全面升级
限售、限企业购房多管齐下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7月31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的政策主要涉及4个方面:
  一是暂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二是各类新供应用地(含招拍挂、城市更新、征地返还用地等)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企业整体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应当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
  三是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
  四是对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其中,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业内专家表示,深圳本次在一线城市中第一个开始执行限售,对于市场来说影响较大,基本杜绝了短期炒作的可能性,市场有望继续回归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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