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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等19部门印发意见
支持私募和创投基金投资数字经济
  本报讯(记者许智茹)近日,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等1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快培育数字经济新兴就业机会、持续提升劳动者数字技能、大力推进就业创业服务数字化转型等方面提出了多条措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今年4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2017年)》显示,2017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27.2万亿元,同比增长20.3%,占GDP的比重达到32.9%,成为驱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引擎。
  《意见》要求,到2025年,伴随数字经济不断壮大,国民数字素养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数字人才规模稳步扩大,数字经济领域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适应数字经济领域就业要求的法律制度框架基本完善,数字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人力资源市场配置效率明显提高,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指出,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数字人才供给缺口大、适应劳动者流动性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就业服务及用工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等问题仍较突出。
  在激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活力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大融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支持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数字经济领域,增强资本市场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创业能力。另外,要开发更多适合数字经济企业的融资工具,更好地满足数字经济企业投融资需求。
  除了发展壮大数字产业,《意见》还提出要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措施包括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通发展,建立健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发展核心工业软件;加速传统服务业数字化、网络化转型,提升精准服务、高效服务、智能服务能力;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数字化,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延伸和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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