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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渐次离场
“棚改楼市”何去何从
  10月8日晚间,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提出要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政策调整货币化安置从提高到取消
  2017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完成当年再开工改造600万套的棚改任务。并确定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同年8月,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提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今年6月25日,一则关于国开行“将棚改贷款审批权收回总行,全国一刀切暂停棚改”的传闻令市场风声鹤唳。
  而在次日一场电话会议中,国开行相关领导介绍,权限上收主要是出于两方面考量:第一是这两年国开行分行在审批时违规现象严重,国开行总行担心后期的风险隐患就比较多;第二点是,中央对棚改有一定的看法,棚改的货币化推高了房价,中央对这个有一个严谨的考量。
  该负责人当时曾预测,国家不太可能一刀切地将棚改业务全部停下来,这样的后果不太可控,此后对棚改的政策肯定会收紧些,但不会直接暂停不做。
  7月12日,住建部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这也标志着货币化安置开始离开政策舞台中央。
  去库存近尾声棚改货币化安置何去何从
  商品房待售面积是反映房地产库存水平的指标之一。据了解,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至7.19亿平方米。经过两年多的去库存,至2018年8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已降至5.39亿平方米,为2014年初以来最低水平。
  去库存任务的结束,意味着之前致力于去库存的政策也将退场。而以货币化安置为主的棚改模式,曾是促进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最大功臣,如今也将“功成身退”。
  根据此前的规划,2018年至2020年,国家仍有1500万套棚改计划,那么棚改及货币化安置应何去何从?
  戴德梁行首席政策分析专家魏东表示:“棚改货币化政策的确能够很大程度上改善民生,帮助棚户区居民提升生活质量。但是中国房地产市场自2015年以来呈现连续上扬的态势,在一二线城市纷纷限购的背景下,三四线城市棚改货币化带来的资金推高了当地房价,一些热钱在末班车心态的引领下也纷纷流入三四线城市,并进一步推高了当地房价,同时放大了有效需求,造成房价高于真实价值。本次所以棚改货币化的政策调整是适应了当下的市场现状。”
  “未来,预计棚改货币化政策会更加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区域的市场情况采取相应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完善健康发展。”魏东表示。王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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