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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乱建仿古街”应成共识
  《北京青年报》10月19日刊登文章说,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北京市传统村落修缮技术导则》,《导则》明确要求,在传统村落修缮时,不得影响历史风貌的展示,不得添加原历史环境没有的仿古建筑及构筑物,不应随意修建仿古街区等。
  “千街一面”,是许多地方仿古街给人留下的最大印象。每到一处,同样是青砖灰瓦、木雕花窗,清一色的店铺门面、手工作坊,似曾相识感扑面而来,让人恍惚间不知身处何地。有的地方在建造仿古街区时,热衷于将村民全部迁出,空留下商铺店面,使得整个街区充满浓厚的商业气息,却少了些烟火味道。
  盲目建设古镇古街,不仅不利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也难以赢得公众的认可,得不到预期的经济效益。日前,有媒体报道,无锡荡口古镇投资逾10亿修复,结果
  开张3年只热
  闹了一阵,目前
  人气萧条,逾四成商铺空关。景区业态同质化严重,古镇只有“居”而无“民”,完全沦为商业小镇。
  现在,北京出台技术导则规范传统村落中建筑的修缮和改造行为,要求合理控制商业开发面积比例,“留得住乡愁,留得住人情味”,值得点赞。“不乱建仿古街”应成各地的一种共识,无论是城市开发还是村落保护,都应尊重历史的真实性,不盲目移植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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