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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上合作社沦为空壳?
乡村振兴莫让形式主义带歪
  合作社是零散村民以抱团形式发展规模现代农业、连接市场的有效载体,成为不少地方脱贫致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当前,合作社在农村到处可见,很多村还不止一家。东部某镇拥有20多个行政村,但是大大小小的合作社有近130家,平均每个村有四五家合作社。然而,据记者调查,近130家合作社中,仅有少数几家比较成功,80%以上都属于空壳合作社。
  中部某省一经营渔业的老板告诉记者,他近两年一共办了3个合作社,一个渔业养殖合作社、两个茶叶种植合作社,都是空壳合作社,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他说:“办理手续很简单,只需5户以上老百姓,就可以办理,这些老百姓拉来凑数,合作社的大小事情都是我一人忙活。”
  只管办,不管经营。不少合作社雷声大雨点小,经营不善,不了了之。东部某省一基层干部说,他曾经办过两个合作社,但是目前已经名存实亡,想注销都很困难。
  东部某县农委主任认为,一些地方合作社办理门槛很低,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即可。很多地方随便拉几个人就可成立合作社,有的村民甚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已经入社了。
  “牌子一挂,加分到手,考核完成,后面就不管了。”“合作社有没有用先不管,先把牌子挂了应付考核再说,而且成立合作社也不用花多少钱,成本也低。”这是记者常听到的空壳合作社的由来。
  现在,虽然对合作社没有直接的考核任务,但在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背景下,一些地方干部和扶贫干部出于政绩宣传的考虑,仍热衷办合作社。华南某省一驻村干部表示,发展合作社是产业扶贫最直接的展现形式,至少上级来检查时有说的。
  还有一些地方办理合作社是为了拿到政府补助。一位火龙果种植合作社老板坦言,他为了拿到政府对发展现代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成立了合作社,招几个贫困户,“装点门面”。
  不少合作社负责人和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地方政府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发展产业过于急躁,在没有充分调动贫困户积极性的情况下,采取村干部、种养大户等牵头的方式组建合作社,导致贫困户在合作社中没有话语权,在管理、决策、分配等方面没有参与感,失去积极性,合作社往往成为“一人社”。
  基层干部建议,应建立合作社风险共担机制,将合作社主要带头人和普通社员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收益风险共担,调动双方的积极性。此外,还须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不是合作社成立后就万事大吉了,关键是要帮助合作社解决技术和市场问题,这样老百姓才能获得收益。(摘自《半月谈》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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