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多部门印发意见
力推进城贫困人口市民化
  优先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农民落户
  本报讯(记者陈平)近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序实现市民化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要鼓励各地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优先解决农村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
  根据《意见》内容,各地要推进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简化优化居住证办理程序,提高居住证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确保申领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并实时、实数、实情掌握居住证信息。
  与此同时,要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村贫困人口优先享有政府提供基本住房保障的权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就业地可申请公租房,并优先享受保障,通过公租房实物保障和租赁补贴等方式给予帮扶。进一步改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环卫、公交等行业职工居住条件。
  此外,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继续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进城就业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积极主动开展进城贫困人口参保登记及缴费等经办服务工作。

版权所有:城市金融报社 备案号:陕ICP备12000252号

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芙蓉南路3号 邮政编码:710061 联系电话:029-89668757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21 邮发代号:51-40 广告经营许可证:陕工商广字01-013 城市金融网网址:WWW.CSJR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