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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涉民企案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最高检、全国工商联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应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应及时互相通报。要积极发挥全国工商联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作用,对于工商联反馈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特别是涉及案件办理的有关问题,检察机关要认真督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工商联。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案件中,应注重倾听企业诉求,认真核查案件线索,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准确适用、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保护好民营企业财产权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应及时互相通报。要积极发挥全国工商联企业维权服务平台的作用,对于工商联反馈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司法诉求,特别是涉及案件办理的有关问题,检察机关要认真督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