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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 全国首家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本报讯(记者宋菲菲)8月28日,合肥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称,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调整商品住宅用地拍卖方式,将“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为摇号”的拍卖方式调整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
  从全国范围看,合肥市为首个出台房价地价挂钩联动的城市,目的是“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公告要求,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周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综合均价和二手房成交价格情况,按宗地确定拟供应商品住宅用地最高限价、参考价(即起拍价)。
  公告还明确调整商品住宅用地拍卖方式。将“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为摇号”的拍卖方式调整为“价高者得+最高限价时转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
  合肥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出,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竞拍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以最高限价为商品住宅用地成交价,以竞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计容建筑面积最大者为宗地竞得人。
  对用于租赁商品住房,合肥市也作出进一步规定。开发企业自持用于租赁的商品住房应相对集中,成幢连片;其不动产权证书统一首次登记至竞得人或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名下;与可售商品住房共享小区配套设施。自持用于租赁商品住房实行全装修交付,不得分割转让、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5年。
  该规定从8月28日公布起开始执行,覆盖范围为合肥市区及肥东、肥西、长丰县范围内商品住宅用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用地)。
  据悉,在此之前合肥房价已连续15个月上涨。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当月合肥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6%,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1%,涨幅相比6月均有所回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月合肥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价格分别上涨7.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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