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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
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
  本报讯(记者陈平)为努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造成一定影响,部分地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面临困难。《通知》提到,适当延长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继续执行原合同条款,各项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承办银行机构适当降低延期期间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可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办理业务,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期间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
  切实满足有效需求,摸清贫困户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情况,充分考虑春季生产需要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提前做好预案。《通知》要求,督促指导承办银行机构对贫困群众的生产资金需求,符合申贷、续贷、追加贷款等条件的,及时予以支持。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
  充分发挥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与贫困户联系沟通,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
  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强调,强化监测防范风险,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数据录入管理,及时与承办银行机构开展数据信息共享比对,加强实时监测分析,全面掌握年内到期贷款金额比重、区域分布,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还款压力较大的重点地区,要持续予以关注,加强业务指导,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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