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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率是不是越低越好?
□李庚南
  只有资金真正流入实体经济,LPR利率传导的效果方能体现。企业能否享受到低利率优惠,前提是贷款的可获得性。而企业贷款可获得程度不仅受央行逆周期调控下市场流动性供给的影响,更主要受商业银行信贷供给意愿的影响,集中反映为宽货币能否转化为宽信用。
  近期金融领域沸沸扬扬的“房抵贷”套利现象,引起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表面看是涉房信贷违规问题,从深层次看,或引发我们对利率机制特别是低利率的反思。
  其实,自去年8月以来我们已经见证了LPR不变的步伐:下行、再下行。从最初的5BP到10BP,在到4月20日的20BP,LPR的降幅呈明显加速态势。这一趋势无疑符合国家引导市场利率下行、不断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基本导向,也顺应了全球降息的浪潮。但是,LPR下行的底部在哪里?贷款利率是否越低越好?
  从借款人的角度看,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问题。但放在良性的借贷关系中,乃至放在整体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中,这显然又是一个值得我们反思的问题。
  首先,LPR的降低能否顺利传导至信贷领域,体现为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
  央行依托MLF逐步下调LPR的初衷是引导市场利率下行,进而引导信贷市场利率下行,以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这无疑是一条比较理想的路径。但是,从LPR下行到企业融资成本的降低,中间是一条曲曲折折的路。资金在流向实体经济的途中面临种种诱惑和梗阻。
  毋庸置疑,LPR下行的趋势传递了宏观逆周期调控的货币政策意图。这一传导过程,表面上是按照“MLF——LPR——信贷实际利率”路径的价格传导,实际上是按照“公开市场——资金市场——信贷市场”路径的数量传导。
  只有资金真正流入实体经济,LPR利率传导的效果方能体现。企业能否享受到低利率优惠,前提是贷款的可获得性。而企业贷款可获得程度不仅受央行逆周期调控下市场流动性供给的影响,更主要受商业银行信贷供给意愿的影响,集中反映为宽货币能否转化为宽信用。
  在风险厌恶的驱使下,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资产配置到收益率虽然低一些但相对安全的方向;而LPR下行推动的货币市场低利率为银行资金提供了充分的回旋余地和套利空间。商业银行可以公开市场获取的廉价资金投资债券,再以债券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获取隔夜廉价资金,采取“锁长放短”方式,通过配置中短期债券进行套利,或以获取的廉价资金直接借给信用分层末端的非银机构。当然,这将无形中助长信贷资金的空转。
  可见,低利率或从资本的逐利性与避险性两方面阻止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实现,进而影响低利率的有效传导。
  其次,低利率即使能传至实体企业,能否真正发挥服务实体的功能?能否避免套利行为及其他因素对低利率的抵冲?
  即使在监管督导或社会责任驱使下,商业银行加大对实体的信贷投入,低利率政策仍将面临两方面的困惑。
  一方面,是有效融资需求不足问题。在经济下行,特别是在新冠疫情冲击下,企业复工复产在产业链、供应链上的不协同性,使企业面临市场供需、资金链等方面的压力,不确定性增大。实体投资意愿下降,有效需求不足,要么没有融资需求,要么沦为融资平台,为其他企业融资。虽然,不排除同时存在一些企业资金链紧张、融资困难的问题。但在目前形势下,实体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来自产业链、供应链的阻隔问题,有效需求不足是客观存在。
  另一方,低利率叠加政府贴息等政策客观上形成了套利空间,诱发了企业及个人的套利行为,形成资金在企业层面的空转,使低利率政策效应打折扣。在流动性宽裕背景下,目前企业中短期票据发行利率、票据贴现利率等均明显低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及理财产品收益率,存在明显的套利空间。
  一些企业利用债券发行成本走低的便利以及疫情防控下低利率贷款政策优惠获取低成本资金,通过购买理财、信托、基金甚至进入楼市投资等方式以套利。最直接的就是挪用资金买理财产品;间接的或采取贷款转存款(大额存单),以此质押办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关联方贴现,再将资金投向其他高回报领域。最典型的莫过于近期深圳等地出现的以房抵贷套取政府贴息贷款的套利行为。这其中固然有楼市的蠢蠢欲动,也有信贷管控方面的疏漏,但低利率客观上可能诱发的套利行为不容忽视。
  再次,低利率的底部在哪里?
  从勾稽关系看,LPR引导贷款利率下行的结果一定是:要么挤压银行的利差空间;要么降低负债成本,挤压存款人的利息收入。而存款基准利率或成为利率下行的极限。
  如果始终把存款利率下移作为贷款利率下行的前提条件,实际上是在给商业银行隐性的利差承诺。这不仅不利于促进良性竞争,不利于推动整体金融服务的改善,而且会形成商业银行对固有利差的依赖性。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的提升,特别是不利于商业银行定价水平提升。
  从另一方面看,低利率背后所代表的财富转移实际上包含了不公的成分。一方面,用居民的高储蓄支撑着高投资,另一方面,又以居民储蓄的低收益维持商业银行稳定的利差,这显然是不公的。如果一味推动存款利率的下行,在通胀率上升的情况下,实际上是对存款人无形的“掠夺”,或者劫贫济富。因为,真正把资产主要配置在存款上、在乎存款利率的多为低收入阶层,即那些需要靠储蓄来养老的群体。也就是说,降低存款利率会动了这一群体的奶酪,降低他们养老的储备。
  存款利率反映的不仅是银行的负债成本,更是银行与存款人的契约关系,体现的应该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即存款利率的下调需要兼顾存款人的利益。
  因此,在利率升降中,不能只考虑银行的利益,还应兼顾老百姓的利益。在权衡低利率效应的时候,始终不能忘的是,利率所代表的供求关系及其背后的资金供需双方的利益。如何按照市场公平的原则,兼顾各方利益,才是低利率可以“安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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