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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项目将实施穿透式监测
近期监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通过完善信息化手段,对专项债项目实行穿透式监测。
由于近年来专项债发行规模大幅增加,目前专项债余额已经超过政府性基金收入,蕴含一定风险。对专项债项目穿透式监管是防范化解风险的举措之一,后续或推出专项债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等措施。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专项债债务余额为12.9万亿,而2020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9万亿——专项债债务率(债务余额/政府性基金收入)达到143%,突破100%。与此同时,专项债在项目储备、申报发行、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
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负责人指出,要强化风险防控,完善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项目收益与融资规模相平衡的风险控制基本原则——通过锁定每一笔专项债券项目风险,实现防控专项债务总体风险的目标。
对专项债项目实施穿透式监测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其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穿透式监测主要涉及四大内容:
项目准备情况监测主要关注不定期申报的专项债项目及纳入年度需求申报的专项债项目。
项目建设情况监测主要关注项目运营单位招投标情况、专项债安排、配套融资规模以及项目建设进度、实物工作量情况等。这有助于避免专项债资金闲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运营情况监测主要关注专项债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单位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实施项目运营涉及的财务收支核算等情况,包括项目自身经营收入、项目营业成本、项目形成资产等情况。
项目专项收入监测主要关注专项债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实现及缴库情况。
除此之外,上述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负责人称,已经开始对部分地区的项目披露文件进行抽查,目的是促进债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科学性。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要严守法律法规和各类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专家分析称,穿透式监测意味着将动态监测地方财政、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各类参与主体,逐个环节跟踪进展,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防范法定债券风险。白璐
由于近年来专项债发行规模大幅增加,目前专项债余额已经超过政府性基金收入,蕴含一定风险。对专项债项目穿透式监管是防范化解风险的举措之一,后续或推出专项债绩效管理机制、探索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度等措施。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末,专项债债务余额为12.9万亿,而2020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9万亿——专项债债务率(债务余额/政府性基金收入)达到143%,突破100%。与此同时,专项债在项目储备、申报发行、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
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负责人指出,要强化风险防控,完善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坚持项目收益与融资规模相平衡的风险控制基本原则——通过锁定每一笔专项债券项目风险,实现防控专项债务总体风险的目标。
对专项债项目实施穿透式监测有助于实现上述目标,其依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实行穿透式、全过程监控。穿透式监测主要涉及四大内容:
项目准备情况监测主要关注不定期申报的专项债项目及纳入年度需求申报的专项债项目。
项目建设情况监测主要关注项目运营单位招投标情况、专项债安排、配套融资规模以及项目建设进度、实物工作量情况等。这有助于避免专项债资金闲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项目运营情况监测主要关注专项债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单位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实施项目运营涉及的财务收支核算等情况,包括项目自身经营收入、项目营业成本、项目形成资产等情况。
项目专项收入监测主要关注专项债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实现及缴库情况。
除此之外,上述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负责人称,已经开始对部分地区的项目披露文件进行抽查,目的是促进债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科学性。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黑名单制度,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要严守法律法规和各类市场规则,坚持职业操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专家分析称,穿透式监测意味着将动态监测地方财政、相关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单位等各类参与主体,逐个环节跟踪进展,实现对专项债券项目全周期、常态化风险监控,防范法定债券风险。白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