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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法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稳定租金水平
  近年来,庞大的住房租赁规模和复杂的住房租赁关系引发不少矛盾纠纷,接诉即办涉住房租赁类诉求居高不下。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进行审议。条例草案对“黑中介”“甲醛房”、哄抬租金、虚假房源等住房租赁乱象作出了回应。
  房租价格是租客关心的话题之一。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金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市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定租金或者租金涨幅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一旦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出租人应当执行;拒不执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租房押金和中介费怎么收、怎么退?长期以来,不同住房租赁企业的收费方式各不相同。“押一付三”“押二付六”等常见租房交易规则,让不少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租客深感压力。对此,条例草案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并按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单次收取租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超收租金应当纳入监管。住房租赁企业不得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或者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中介服务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住房租赁合同期满,出租人和承租人续订或者重新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再次收取佣金。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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