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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新增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 出口业务
  12月6日,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通知》提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二手车出口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扩大二手车出口,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决定新增辽宁省、福建省、河南省、河北省(石家庄市)等14个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业内人士表示,二手车出口是我国稳外贸、促内需、拉动汽车消费的重要举措。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强势崛起,二手车出口规模快速增长,出口车型日益丰富,出口均价不断提高。 李嫒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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