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开业不足一年被吸收合并
河南省联社改革道路为何曲折
2024年08月01日
字数:2372
7月28日,河南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将联合郑州农商行等24家法人机构,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为河南农商银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有什么区别?为何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不到一年又要改制为河南农商银行,这是否意味着一个省份一个法人农商银行将成为主流?
揭牌开业不足一年,这家银行又将因省联社改革被吸收合并。7月28日,河南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宣布,省内25家法人机构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行,值得注意的是,在25家法人机构中,于去年11月揭牌开业的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在列,引发市场关注。
河南拟筹建省级农商行
7月28日,河南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关于组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宣布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郑州农商行、河南中牟农商行、河南新郑农商行等25家法人机构将通过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行。
公告显示,25家法人机构原股金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处置,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河南农商行承接。25家法人机构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河南农商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河南农商行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
河南农商行的成立已有预兆。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已透露,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统筹推动中小银行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问题股东、多元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合并的25家法人机构中,开业尚不足一年的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在列。
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表示,一般而言,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意味着“两级法人”并存,即省级农商银行是独立法人,下辖地级市的农商行、农信社也是独立法人;而省级农商银行则是一级法人,地市级的农商银行、农信社被省级农商行吸收合并,从独立法人变为省级农商行的分支机构。目前新组建的多家省级农商银行,均遵循上述规律。此外,从《关于筹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可以知道,未来河南农商银行组建后,郑州农商银行等河南省内的地市级农商行将会失去独立法人资格。
为何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不到一年又要改制为河南农商银行?对此,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省联社改革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工作,但在新一轮改革中,部分省份出现了顶层设计不到位、研究筹划不周全等问题,从而导致了改革过程的反复。建议国家层面加强农信社改革的顶层设计,加快出台全面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上述银行业分析师则认为,综合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来看,去年核准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后,或许是河南方面后来觉得一级法人更便于管理,才动了继续改革的心思。监管方面迟迟未披露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的信息,也应当与此有关。从改革化险的角度来看,对省内所有农信体系改制为统一法人模式的农商银行,改革力度明显更大,但也更有利于理顺管理机制和强化监管。
省联社改革稳步推进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此后,全国新一轮农信社体系改革大幕徐徐拉开。
据了解,当前讨论较多的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有四种,即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一般来讲,一个省份会选择其中一个改革模式推进改革。
2022年4月,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成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第一单”正式落地。不过,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标准的“两级法人”,依据该行官网信息显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地市级农商行别列入下属网点名单,但并未更名。
统计发现,目前“两级法人”模式组建的省级农商行包括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等四家;而明确“一级法人”模式组建的省级农商银行包括辽宁农村商业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等两家,如果河南方面改制成功,则该数量将增加为三家。
目前,海南和辽宁均基本实现了“一个省份、一个法人农商银行”的模式。据官网信息,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19家市县法人农信社(农商银行)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是全国首家按照全省统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银行。
而辽宁农商银行官网信息显示,新组建的辽宁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原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依法终止,相关业务由辽宁农商银行全面承接。而6月份,监管披露,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这也意味着辽宁省内基本仅存在一家农商银行。
“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遵循的是县域法人数量稳定原则,强调差异化竞争。该模式尊重成员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一般不干预日常经营,但也意味着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对辖内成员的话语权和掌控力都不强。而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则意味着地市级、县域级的金融机构法人数量大量减少,强调统一化管理,减少无序竞争,协同性更强。”上述分析师认为,两种模式很难说孰优孰劣,但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角度来看,保留过多的县域级银行法人并无大的必要。
“考虑到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同省份会根据自身银行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状况选择省联社改革路径。短期,为有效化解风险,中长期,则为有助于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于后续省联社改革的趋势和建议,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无论采取何种路径,省联社改革都要保持与农信机构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农信机构服务“三农”、保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这一原则。同时要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信机构的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和竞争能力,实现数字经济大潮下农信机构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宗 禾
揭牌开业不足一年,这家银行又将因省联社改革被吸收合并。7月28日,河南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公告宣布,省内25家法人机构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行,值得注意的是,在25家法人机构中,于去年11月揭牌开业的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在列,引发市场关注。
河南拟筹建省级农商行
7月28日,河南农商行筹建工作小组发布《关于组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宣布河南农商联合银行、郑州农商行、河南中牟农商行、河南新郑农商行等25家法人机构将通过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河南农商行。
公告显示,25家法人机构原股金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等原则处置,所有债权和债务由组建后的河南农商行承接。25家法人机构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河南农商行开业期间的经营损益,由成立后的河南农商行全体股东享有和承担。
河南农商行的成立已有预兆。7月2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已透露,推进河南农商行组建,统筹推动中小银行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清理问题股东、多元补充资本。
值得注意的是,在被合并的25家法人机构中,开业尚不足一年的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在列。
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的最大区别在哪里?
某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表示,一般而言,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意味着“两级法人”并存,即省级农商银行是独立法人,下辖地级市的农商行、农信社也是独立法人;而省级农商银行则是一级法人,地市级的农商银行、农信社被省级农商行吸收合并,从独立法人变为省级农商行的分支机构。目前新组建的多家省级农商银行,均遵循上述规律。此外,从《关于筹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可以知道,未来河南农商银行组建后,郑州农商银行等河南省内的地市级农商行将会失去独立法人资格。
为何河南农商联合银行不到一年又要改制为河南农商银行?对此,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认为,省联社改革是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重点工作,但在新一轮改革中,部分省份出现了顶层设计不到位、研究筹划不周全等问题,从而导致了改革过程的反复。建议国家层面加强农信社改革的顶层设计,加快出台全面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改革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上述银行业分析师则认为,综合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来看,去年核准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后,或许是河南方面后来觉得一级法人更便于管理,才动了继续改革的心思。监管方面迟迟未披露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开业的信息,也应当与此有关。从改革化险的角度来看,对省内所有农信体系改制为统一法人模式的农商银行,改革力度明显更大,但也更有利于理顺管理机制和强化监管。
省联社改革稳步推进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此后,全国新一轮农信社体系改革大幕徐徐拉开。
据了解,当前讨论较多的省联社改革的方向和模式有四种,即成立统一法人的农商银行、转型为金融服务公司、改制为农商银行控股公司、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一般来讲,一个省份会选择其中一个改革模式推进改革。
2022年4月,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制成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第一单”正式落地。不过,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为标准的“两级法人”,依据该行官网信息显示,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等多家地市级农商行别列入下属网点名单,但并未更名。
统计发现,目前“两级法人”模式组建的省级农商行包括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等四家;而明确“一级法人”模式组建的省级农商银行包括辽宁农村商业银行、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等两家,如果河南方面改制成功,则该数量将增加为三家。
目前,海南和辽宁均基本实现了“一个省份、一个法人农商银行”的模式。据官网信息,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原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19家市县法人农信社(农商银行)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是全国首家按照全省统一法人模式改革成立的地方法人银行。
而辽宁农商银行官网信息显示,新组建的辽宁农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原沈阳农商银行和30家农信联社依法终止,相关业务由辽宁农商银行全面承接。而6月份,监管披露,同意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等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这也意味着辽宁省内基本仅存在一家农商银行。
“省级农商联合银行遵循的是县域法人数量稳定原则,强调差异化竞争。该模式尊重成员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一般不干预日常经营,但也意味着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对辖内成员的话语权和掌控力都不强。而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则意味着地市级、县域级的金融机构法人数量大量减少,强调统一化管理,减少无序竞争,协同性更强。”上述分析师认为,两种模式很难说孰优孰劣,但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角度来看,保留过多的县域级银行法人并无大的必要。
“考虑到各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农信体系的发展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不同省份会根据自身银行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状况选择省联社改革路径。短期,为有效化解风险,中长期,则为有助于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对于后续省联社改革的趋势和建议,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无论采取何种路径,省联社改革都要保持与农信机构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坚持市场化、法治化、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坚持农信机构服务“三农”、保证县域法人地位稳定这一原则。同时要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农信机构的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和竞争能力,实现数字经济大潮下农信机构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 宗 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