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内卷银企双向发力:从规范银行“手工补息”开始

2025年10月15日 字数:1736
  近年来,部分银行通过“手工补息”等方式违规揽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存款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和公平性。通过“手工补息”的方式提高存款利率,会导致银行的负债成本增加,进而影响银行的整体成本控制和利润水平,使净息差进一步收窄。另外,在监管方面,我国对银行业的监管制度还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导致一些银行能够利用这些漏洞进行违规操作。对此,本文提出建立“监测—处罚—自律—监督”的全链条治理机制,根治手工补息乱象,推动银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竞争”,逐步破除“内卷式”竞争。
  一、建立动态监测与穿透式监管体系
  (一)建立系统化监测平台和外部审计制度
  构建全流程数智化监测平台,将手工补息审批、支付记录纳入统一监管系统,确保每笔补息都可追溯至具体业务,并实时监控异常补息行为(如单日补息频次超限、单户补息金额畸高等)。参考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要求,系统需覆盖“事前审批—事中操作—事后复核”全链条,并与央行利率监测系统对接。
  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每年由独立审计机构对银行补息业务进行专项审计,重点核查补息资金来源、会计科目归类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变相突破利率上限行为,审计结果需公示,可以作为监管评级依据。
  (二)打通跨部门数据共享渠道,实现穿透式监管
  穿透底层资产与资金流向,借鉴资管领域穿透监管经验,要求银行披露补息资金来源(如是否挪用表外资金或理财资金),并核查最终受益人是否为关联方或特定利益群体。
  强化跨部门数据共享,打通金融监管总局、央行、税务等部门数据接口,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补息模式(如区域性银行集中向某类客户补息),实现风险早预警。
  二、完善分级处罚与责任追溯机制(一)完善并动态调整分级处罚标准
  根据违规金额和影响范围,制定差异化处罚措施。例如:轻度违规(单笔补息超限10%以内),约谈负责人,限制分支机构新业务准入3个月;严重违规(系统性高息揽储或引发群体性纠纷),全行暂停高成本存款产品发行1年,高管绩效薪酬扣减30%。2025年商业银行净息差已降至1.43%,可对整改不力的银行额外加征0.5%的专项风险准备金。
  (二)实施人员责任绑定机制
  推行“责任终身追溯制”,明确业务经办、审批、风控各环节责任。例如,对2024年4月底后仍违规补息的责任人,除经济处罚外,纳入金融从业黑名单,5年内禁止任职金融机构管理岗位。
  三、强化法律威慑与合同约束制度
  (一)建立典型案例公示制度
  定期发布手工补息违规案例,如某银行通过“表外返利”向企业客户补息1.2亿元,最终被罚没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通过司法判例明确“变相高息揽储合同无效”原则,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公序良俗”条款,震慑违规行为。
  (二)建立司法与监管联动机制
  建立金融法院与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对涉及补息纠纷的案件优先审理,判决结果作为同类案件参考。例如,参考成都中院对“砍头息”案件的快速裁决经验,明确超额利息无效。
  四、优化考核机制与行业自律
  (一)不断优化调整考核导向
  取消分支机构“存款规模”单一考核指标,引入“负债成本控制率”(例如:目标值≤1.5%)、“客户综合贡献度”(如结算业务占比)等维度,对国有大行和中小银行进行差异化考核,后者可侧重“本地小微企业服务覆盖率”。
  试点“息差保护机制”,例如:对科技、绿色贷款占比超20%的银行,允许其负债成本上浮10个基点,平衡服务实体与盈利压力。
  (二)强化自律机制联动效应
  扩大利率自律机制覆盖范围,2055家成员银行需每季度提交补息业务自查报告,可对违规银行实行“连坐制”,其所在区域同业机构需同步开展合规检查。
  五、建立企业端相关监督机制
  (一)试行企业举报奖励制度
  在个别区域试点开通“高息揽储”专项举报通道,对企业提供有效线索(如银行口头承诺补息证据)给予奖励(如追回金额的5%)。
  (二)建立客户黑名单制度
  对主动要求银行违规补息的企业(如城投公司、大型国企等),可考虑将其纳入征信系统“套利行为”记录,限制其参与地方政府招标、债券发行等业务;对违规银行关联企业纳入征信记录,限制授信额度。
  综上所述,通过建立“监测—处罚—自律—监督”全链条治理机制,力求根治手工补息乱象,推动银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竞争”,推动破除银行业“内卷式”竞争,最终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作者:刘卫(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