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将“三年倍增”

2025年10月21日 字数:2343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27年底核心目标:全国建成2800万个充电设施,提供超3亿千瓦的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8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充电短板待补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领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但供需匹配仍存缺口。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122.8万辆,同比增长34.9%,新车市场渗透率攀升至46.1%,每两辆新车中就有近一辆是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同样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8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含充电枪)总量达1734.8万台、换电站4946座,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覆盖最广、类型最全的充电服务网络。
  但短板依然突出。业内人士指出,当前充电设施存在两大核心问题:一是空间布局不均衡,广东、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公共充电桩占比达67.9%,其中广东省公共充电设施超过75.6万个。县域及农村地区覆盖率却不足5%,城乡差距明显;二是功能结构待优化,城市核心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高频补能场景,大功率充电设施占比偏低,部分服役8年以上的老旧设施还面临设备老化、信息滞后等问题。
  “今年‘十一’在高速服务区排队两小时才充上电,返程时只能提前下高速找城区充电桩。”一位纯电动车主的经历,道出了节假日高速充电难的困境。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兼中电联电动交通与储能分会会长刘永东也表示,部分充电场站存在“App显示可用、现场无法充电”的情况,设备更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影响用户体验。在此背景下,《方案》的出台为未来三年充电设施建设指明了清晰路径。五大专项行动破痛点
  《方案》聚焦“公共充电提质、居住区充电优化、车网互动推广、供电能力改善、运营服务提升”五大专项行动,从城市到农村、从公共场景到私人领域,全方位破解充电难题。
  针对城市公共充电需求,《方案》明确构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为有益补充”的网络体系,同时推进三类设施更新改造——交流充电设施、服役8年以上老旧设施、800伏以下电压平台设施,适配新能源汽车技术迭代需求。到2027年底,全国城市将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中包含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将重点打造大功率充电示范场景,进一步提升补能效率。
  极氪科技集团副总裁、浙江浩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CEO赵昱辉表示,当前超90%用户在公共场景首选超快充,75%用户倾向选择120千瓦以上功率设备,“大功率充电设施的加速布局,能直接解决‘充电慢’这一核心痛点。”
  刘永东补充道,设施更新改造不仅是“换设备”,更要“强管理”,通过同步更新场站信息、规范运营流程,避免“找桩难、用桩难”问题反复出现。
  高速公路和农村地区是充电网络的“薄弱环节”,也是《方案》重点攻坚的领域。
  高速公路方面,《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将新建改建4万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除高寒高海拔地区外,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均需具备充电能力,彻底缓解节假日高峰补能压力。
  农村地区则推进充电网络“下沉”。针对农村覆盖率不足5%的现状,《方案》明确,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实现公共充电设施全覆盖,保障“春节返乡”等高峰时段充电需求。
  黄河科技学院客座教授张翔表示,农村充电设施的完善,将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提供重要支撑,既拓展消费市场,也推动城乡绿色交通协同发展。
  “小区装桩协调难、私人桩管理乱”是不少车主的困扰,《方案》从“新建”和“既有”两类居住区入手,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新建居住区方面,《方案》要求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从源头避免“建桩无空间”问题;既有居住区则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建设补充充电设施,并推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的“统建统服”模式,到2027年底打造1000个试点小区。
  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不仅追求充电设施的“量”与“面”,更聚焦“质”与“效”,通过技术创新与安全保障,推动充电产业向高效集约、安全稳定方向发展。
  车网互动(Vehicle-to-Grid,简称V2G)是《方案》的创新重点,也是新能源汽车与新型电力系统融合的关键纽带。《方案》提出,将持续扩大车网互动试点范围,建立协同推进和跟踪评价机制;同时完善新能源汽车与充换电场站对电网放电的价格机制,推动其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到2027年底,全国将新增双向充放电(V2G)设施超5000个,反向放电量超2000万千瓦时。
  张翔认为,V2G能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的储能潜力:在用电低谷时段充电、高峰时段放电,既降低用户充电成本,又为电网调峰填谷提供支持,实现“车—桩—网”三方协同共赢。
  充足的电力供应是充电设施高效运行的基础。《方案》要求,将充电设施接入需求纳入配电网规划,重点围绕城市核心区、高速公路服务区、乡镇聚集区等区域,开展配电网架优化、台区增容等工作,避免“桩建成了,电供不上”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今年国家首次聚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7年底,力争全国范围内大功率充电设施超过10万台,推动服务品质和技术应用迭代升级。此次“三年倍增”行动方案的出台,与前期政策形成衔接,进一步强化了充电设施建设的“加速度”。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充电设施建设从“规模化”向“高质量”迈进。未来,随着《方案》的逐步落地,我国充电设施建设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大功率充电设施、V2G相关设备、配电网改造等领域将迎来需求爆发,在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充电网络的完善将进一步提振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信心,推动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普及,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