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投资者保护“行动指南”出台
2025年10月29日
字数:1955
本报综合报道 10月2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围绕强化发行上市、退市等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营造更加公平的交易环境,提升行业机构的客户服务水平,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等中小投资者的重点关切,从8大方面推出23条具体举措。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核心纲领,该文件不仅是对2024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要求的实质性落地,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精神与新“国九条”民本理念的关键实践,直指新股“三高”发行、程序化交易公平性质疑、维权成本高企等市场沉疴。
全链条护航投资全周期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根基,公平性则是市场活力的核心源泉。《若干意见》以投资者完整生命周期为脉络,在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构建全方位公平保障机制。
在发行上市前端,《若干意见》剑指定价乱象,提出三大核心举措。一是提高长期锁仓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从严限制恶意报价机构参与询价,引导市场形成合理定价机制,从源头降低中小投资者“高溢价站岗”风险。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指出,这一机制本质是鼓励长期投资理念,推动报价回归理性。二是推行招股说明书示范文本制度,倒逼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三是倡导“注销式回购”与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回报意识,增强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交易环节的公平性重构备受关注。针对市场热议的程序化交易与融资融券业务,《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异常交易监控制度与两融业务规则,提高透明度与公平性;同时严禁证券公司为个别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特殊便利,从制度层面铲除“特殊通道”生存土壤,确保中小投资者获得平等交易机会。
服务环节则聚焦经营机构“守门人”责任,提出四项硬要求:引导机构开发适配中小投资者的产品与服务;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开户、销售全流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并纳入内控合规体系;支持司法机关对业务合同格式条款作出有利于投资者的解释。
在陈雳看来,这套“双向保障”组合拳,精准破解了过去“合同免责偏向机构”的维权困境。退市保护分场景破题
随着常态化退市机制深化,“退市不退责”成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命题。《若干意见》针对不同退市情形分类施策,既保障市场出清效率,又守住投资者权益底线,回应“退得下、退得稳”的核心关切。
对于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若干意见》强化源头监管:一方面要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另一方面严控股票异常交易,防止非理性炒作。
业内人士指出,退市风险公司往往伴随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风险披露不充分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重要诱因,强化这两项措施可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针对矛盾最尖锐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干意见》创新提出“先行赔付”机制,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弥补投资者损失;同时建立民事、行政、刑事追责衔接机制,形成维权合力。而在主动退市场景中,文件明确要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为投资者提供清晰退出路径,避免“退市即血本无归”的困境。
法治赋能维权提效“零容忍”打击违法与高效能维权救济的双重发力,构成《若干意见》的核心支柱。该文件通过强化执法、完善纠纷化解、优化司法保障,全面提升投资者维权的成功率与获得感。
在打击违法方面,证监会明确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首恶”实施精准追责;同时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协作,从严整治市场乱象,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此前推进的金通灵、美尚生态等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单案即可覆盖数万名投资者,已展现出集约化维权的强大威力。
纠纷化解机制的优化让维权“少走弯路”。《若干意见》推动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模式,通过典型案例引领批量纠纷高效解决;更明确优化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推动这一“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维权利器常态化运行,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调查发现,制度实效已逐步显现。截至2025年9月,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累计挽回投资者损失超7.3亿元,全市场调解组织挽回损失超102亿元。
针对投资者诉求处理不到位的问题,《若干意见》还要求经营机构将投诉处理与内控合规体系深度绑定,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业内人士坦言,此前纠纷高发的根源在于机构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履职缺位,文件落地将倒逼机构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建设”的深刻转型。23项举措织就的保护网络,既回应2.2亿投资者的迫切期盼,更夯实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根基。随着各项措施落地生根,一个更公平、更透明、更具活力的资本市场生态正在形成,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信心与动力。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核心纲领,该文件不仅是对2024年9月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出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措施”要求的实质性落地,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精神与新“国九条”民本理念的关键实践,直指新股“三高”发行、程序化交易公平性质疑、维权成本高企等市场沉疴。
全链条护航投资全周期
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根基,公平性则是市场活力的核心源泉。《若干意见》以投资者完整生命周期为脉络,在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构建全方位公平保障机制。
在发行上市前端,《若干意见》剑指定价乱象,提出三大核心举措。一是提高长期锁仓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从严限制恶意报价机构参与询价,引导市场形成合理定价机制,从源头降低中小投资者“高溢价站岗”风险。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陈雳指出,这一机制本质是鼓励长期投资理念,推动报价回归理性。二是推行招股说明书示范文本制度,倒逼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三是倡导“注销式回购”与一年多次分红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回报意识,增强投资收益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交易环节的公平性重构备受关注。针对市场热议的程序化交易与融资融券业务,《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完善异常交易监控制度与两融业务规则,提高透明度与公平性;同时严禁证券公司为个别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特殊便利,从制度层面铲除“特殊通道”生存土壤,确保中小投资者获得平等交易机会。
服务环节则聚焦经营机构“守门人”责任,提出四项硬要求:引导机构开发适配中小投资者的产品与服务;将投资者教育嵌入开户、销售全流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并纳入内控合规体系;支持司法机关对业务合同格式条款作出有利于投资者的解释。
在陈雳看来,这套“双向保障”组合拳,精准破解了过去“合同免责偏向机构”的维权困境。退市保护分场景破题
随着常态化退市机制深化,“退市不退责”成为投资者保护的重要命题。《若干意见》针对不同退市情形分类施策,既保障市场出清效率,又守住投资者权益底线,回应“退得下、退得稳”的核心关切。
对于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若干意见》强化源头监管:一方面要求公司充分揭示退市风险,另一方面严控股票异常交易,防止非理性炒作。
业内人士指出,退市风险公司往往伴随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风险披露不充分是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重要诱因,强化这两项措施可有效防范道德风险。
针对矛盾最尖锐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若干意见》创新提出“先行赔付”机制,引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动弥补投资者损失;同时建立民事、行政、刑事追责衔接机制,形成维权合力。而在主动退市场景中,文件明确要求公司提供现金选择权,为投资者提供清晰退出路径,避免“退市即血本无归”的困境。
法治赋能维权提效“零容忍”打击违法与高效能维权救济的双重发力,构成《若干意见》的核心支柱。该文件通过强化执法、完善纠纷化解、优化司法保障,全面提升投资者维权的成功率与获得感。
在打击违法方面,证监会明确聚焦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首恶”实施精准追责;同时深化与公安司法机关协作,从严整治市场乱象,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此前推进的金通灵、美尚生态等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单案即可覆盖数万名投资者,已展现出集约化维权的强大威力。
纠纷化解机制的优化让维权“少走弯路”。《若干意见》推动监管部门与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模式,通过典型案例引领批量纠纷高效解决;更明确优化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推动这一“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维权利器常态化运行,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调查发现,制度实效已逐步显现。截至2025年9月,证监会12386服务平台累计挽回投资者损失超7.3亿元,全市场调解组织挽回损失超102亿元。
针对投资者诉求处理不到位的问题,《若干意见》还要求经营机构将投诉处理与内控合规体系深度绑定,从根源上提升服务质量。业内人士坦言,此前纠纷高发的根源在于机构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履职缺位,文件落地将倒逼机构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经营理念。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若干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从“被动响应”向“主动建设”的深刻转型。23项举措织就的保护网络,既回应2.2亿投资者的迫切期盼,更夯实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制度根基。随着各项措施落地生根,一个更公平、更透明、更具活力的资本市场生态正在形成,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信心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