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信托迎精细化监管
2025年11月07日
字数:2173
本报综合报道 为规范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信托业务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划定三大核心监管红线:信托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严禁开展通道类业务与资金池业务。业内专家指出,此举直指行业“类信贷”积弊,将推动信托业回归资产管理本源,开启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业务边界刚性划定
信托业监管框架正逐步完善闭环。从2018年资管新规确立资产管理业务统一标准,到2023年信托三分类厘清业务边界,再到2025年1月《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全流程监管,叠加近期《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升级,监管力度持续加码。此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补全了监管链条,使行业监管体系更为严密。
《办法》首先明确资产管理信托的私募本质,在投资者管理方面设置双重约束:一是严格限定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单只产品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二是设定出资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投资同一产品的金额不得高于实收信托规模的50%,单个机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合计出资比例不得超过80%。
“以前做非标项目,找一个大客户就能发产品;现在单客户出资不超50%、单资产投资不超25%,逼着我们必须做组合投资。”北京某信托公司投行部负责人的感慨,道出《办法》第四十八条“双25%”规则的颠覆性影响。这一规则彻底终结了行业长期依赖单一项目、单一投资者的“赌徒式”运作模式,倒逼行业转向组合化资产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采用差异化监管思路,未搞“一刀切”。对于战略配售、大宗交易等资本市场业务,若全部投资者为机构且单户出资不低于300万元,可豁免25%比例限制。“这不是限制信托做投资,而是限制其做‘单一融资’,倒逼其回归资产管理的组合本质。”业内人士解读,此举既鼓励信托公司参与标准化投资,也为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灵活的配置工具。
风险管控层面,《办法》实施分级管理,对高风险产品提高投资者资质门槛与最低投资金额;同时彻底打破刚性兑付,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原则,严禁信托公司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针对行业沉疴,《办法》直击通道类与资金池业务两大痛点:要求信托公司履行主动管理责任,不得为其他机构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强制产品单独核算,净值需如实反映资产状况,明确非标资产投资必须匹配期限。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办法》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过往银信合作、通道业务乱象,以及‘名为信托、实为信贷’的监管套利问题。”
沪上一位信托业人士坦言,近年来行业加速转型,多家机构出现增收不增利的困境,背后大多出现通道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将倒逼信托公司压降通道业务,加速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做好资产管理业务。对于投资者来说,标品与非标项目组合的资产管理产品更具安全性,可避免因单一项目延期造成的全部本金受损。
销售端监管加码
除资金端与资产端外,《办法》还对销售端开展全面整顿,推动行业销售模式告别“野蛮生长”。《办法》明确取消销售人员单一业绩考核机制,要求信托公司及代理机构建立资质考核、持续培训、跟踪评价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同时将投资者投诉、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直接纳入考核,销售记录需全程留存,且销售管理须纳入内部考核和审计范围。
在渠道管理方面,《办法》清晰界定销售渠道范围:信托公司可自行销售,或委托银行、券商、保险、保险资管等持牌机构代理销售。委托代销时,信托公司需明确准入标准并签署合规协议。
“以前第三方代销渠道违规频发,行业销售端乱象丛生。”北京一位信托业人士坦言,国内信托销售曾分为直销、金融机构代销和第三方代销三类,因第三方代销存在风险隐患及监管盲区,2024年多家公司已收到监管口头通知暂停相关业务。
销售端监管收紧倒逼行业加速布局财富管理。据了解,2025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密集招募财富管理人才:渤海信托6月中下旬招聘信托财富团队负责人及财富顾问,覆盖上海、北京、深圳、长沙等核心城市;中原信托近期启动省外财富团队专项招聘,在北上广深等六大城市各招1名财富中心负责人及理财师,同时在郑州招聘金融类管培生,既深耕区域市场,又储备转型人才。合规成为生存底线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不仅为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提供操作指南,更明确行业发展核心逻辑——合规线就是生命线。
《办法》强化审计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两类产品开展逐产品外部审计:一是基础资产含非标债权及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产品,二是直接投资者包含自然人的产品。
对比《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每年至少一次外部审计,覆盖信托业务、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及其他业务”的要求,此次《办法》更聚焦产品本身,进一步强化单只产品的合规监管。
“以前规模为王,现在合规才有未来。”业内共识已形成:信托公司必须强化合规意识与体系建设,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回归本源,同时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指出:“《办法》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信托领域的关键落子,不仅是监管补丁,更是行业转型路线图。”在他看来,《办法》将强力推动信托业从“融资平台”转向“投资机构”,从“类信贷”思维转向“净值化”管理。“短期转型阵痛难免,行业生死突围战已打响;但长期来看,这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资本市场引入规范长期资金,更好服务‘五篇大文章’指引的实体经济重点领域。”
业务边界刚性划定
信托业监管框架正逐步完善闭环。从2018年资管新规确立资产管理业务统一标准,到2023年信托三分类厘清业务边界,再到2025年1月《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全流程监管,叠加近期《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升级,监管力度持续加码。此次《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补全了监管链条,使行业监管体系更为严密。
《办法》首先明确资产管理信托的私募本质,在投资者管理方面设置双重约束:一是严格限定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单只产品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二是设定出资比例上限,单个投资者投资同一产品的金额不得高于实收信托规模的50%,单个机构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合计出资比例不得超过80%。
“以前做非标项目,找一个大客户就能发产品;现在单客户出资不超50%、单资产投资不超25%,逼着我们必须做组合投资。”北京某信托公司投行部负责人的感慨,道出《办法》第四十八条“双25%”规则的颠覆性影响。这一规则彻底终结了行业长期依赖单一项目、单一投资者的“赌徒式”运作模式,倒逼行业转向组合化资产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采用差异化监管思路,未搞“一刀切”。对于战略配售、大宗交易等资本市场业务,若全部投资者为机构且单户出资不低于300万元,可豁免25%比例限制。“这不是限制信托做投资,而是限制其做‘单一融资’,倒逼其回归资产管理的组合本质。”业内人士解读,此举既鼓励信托公司参与标准化投资,也为专业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更灵活的配置工具。
风险管控层面,《办法》实施分级管理,对高风险产品提高投资者资质门槛与最低投资金额;同时彻底打破刚性兑付,明确“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卖者失责、依法赔偿”原则,严禁信托公司以任何形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针对行业沉疴,《办法》直击通道类与资金池业务两大痛点:要求信托公司履行主动管理责任,不得为其他机构违法违规活动提供通道;强制产品单独核算,净值需如实反映资产状况,明确非标资产投资必须匹配期限。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表示,“《办法》有望从根本上解决过往银信合作、通道业务乱象,以及‘名为信托、实为信贷’的监管套利问题。”
沪上一位信托业人士坦言,近年来行业加速转型,多家机构出现增收不增利的困境,背后大多出现通道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在此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将倒逼信托公司压降通道业务,加速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做好资产管理业务。对于投资者来说,标品与非标项目组合的资产管理产品更具安全性,可避免因单一项目延期造成的全部本金受损。
销售端监管加码
除资金端与资产端外,《办法》还对销售端开展全面整顿,推动行业销售模式告别“野蛮生长”。《办法》明确取消销售人员单一业绩考核机制,要求信托公司及代理机构建立资质考核、持续培训、跟踪评价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同时将投资者投诉、误导销售等违规行为直接纳入考核,销售记录需全程留存,且销售管理须纳入内部考核和审计范围。
在渠道管理方面,《办法》清晰界定销售渠道范围:信托公司可自行销售,或委托银行、券商、保险、保险资管等持牌机构代理销售。委托代销时,信托公司需明确准入标准并签署合规协议。
“以前第三方代销渠道违规频发,行业销售端乱象丛生。”北京一位信托业人士坦言,国内信托销售曾分为直销、金融机构代销和第三方代销三类,因第三方代销存在风险隐患及监管盲区,2024年多家公司已收到监管口头通知暂停相关业务。
销售端监管收紧倒逼行业加速布局财富管理。据了解,2025年以来,多家信托公司密集招募财富管理人才:渤海信托6月中下旬招聘信托财富团队负责人及财富顾问,覆盖上海、北京、深圳、长沙等核心城市;中原信托近期启动省外财富团队专项招聘,在北上广深等六大城市各招1名财富中心负责人及理财师,同时在郑州招聘金融类管培生,既深耕区域市场,又储备转型人才。合规成为生存底线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不仅为资产管理信托业务提供操作指南,更明确行业发展核心逻辑——合规线就是生命线。
《办法》强化审计监管,要求信托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两类产品开展逐产品外部审计:一是基础资产含非标债权及未上市企业股权的产品,二是直接投资者包含自然人的产品。
对比《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中“每年至少一次外部审计,覆盖信托业务、固有资产负债业务及其他业务”的要求,此次《办法》更聚焦产品本身,进一步强化单只产品的合规监管。
“以前规模为王,现在合规才有未来。”业内共识已形成:信托公司必须强化合规意识与体系建设,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回归本源,同时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指出:“《办法》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信托领域的关键落子,不仅是监管补丁,更是行业转型路线图。”在他看来,《办法》将强力推动信托业从“融资平台”转向“投资机构”,从“类信贷”思维转向“净值化”管理。“短期转型阵痛难免,行业生死突围战已打响;但长期来看,这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资本市场引入规范长期资金,更好服务‘五篇大文章’指引的实体经济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