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为民间投资注入“强心剂”
2025年11月12日
字数:2213
本报综合报道 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释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信号。
那么,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有哪些特点?对于推动民间投资有何影响?
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以科创板为例,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自开板以来,截至目前,共有592家企业顺利登陆,合计首发募集资金达9345.64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有441家,占比达74.49%,合计首发募集资金达5394.54亿元,占比57.72%。由此可见,民营上市公司在融资额占比上仍低于其数量占比,反映出民营科技企业在上市融资过程中或面临估值较低、融资规模受限等问题。
多年来,民营科技企业等主流民营主体多以技术研发为核心,长期高研发投入导致短期盈利薄弱,难以契合部分上市板块的传统盈利指标;加之其资产多为技术等无形资产、缺乏传统抵押物,市场对其经营风险的评估更为严苛,不仅上市审核中易遇阻碍,融资时还面临成本高、额度少的问题。
民间资本在基建领域的顾虑,更多集中在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带来的资金沉淀风险。
《若干措施》从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促进数实融合、优化投资融资支持等多个维度,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其颁布实施正逢其时。总体上,《若干措施》有六个特点:
一是突出政策操作性。《若干措施》进一步扩大准入范围,注重政策可操作性和落地性,从机制上确保举措能落实、见实效。一方面,保障民间资本进入传统上难以进入的领域,如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国家审批项目,要求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结合项目实际和企业意愿合理确定持股比例。另一方面,不设持股上限,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超过10%,拓展其发展空间。同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分工,细化参与要求,审核持股比例,将拓展空间的目标转化为权责清晰的具体任务,为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扫清障碍。
二是注重政策连续性。我国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始终未变,具体举措随实践不断优化。《若干措施》延续了既往政策的核心框架与导向,保持政策连贯。例如,在政府采购方面,明确继续按规定在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算份额,并鼓励地方提高预留比例,既延续成熟政策,稳定预期,又适度优化实践安排。
三是与时俱进完善政策。《若干措施》积极回应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实现政策稳定与动态调整的统一。例如,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的规范发展,提出修订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合理设置民间资本参与条件,这是对原有政策的优化,也是确保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关键举措,既适应新变化,又避免政策波动。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新问题,《若干措施》精准施策,打通堵点。在投资端,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在融资端,要求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发行基础设施REITs,并运用融资协调工具和综合服务平台,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和便利性。
五是明确改革方法路径。针对制约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复杂因素,《若干措施》明确了改革方向和具体路径。例如,在能源、铁路等行业,要求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解决接轨、财务清算等运营堵点,降低隐性门槛。在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严禁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如强制设立分公司、加入协会或单独设置历史业绩等要求,破除地方保护,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六是充分对接国家战略。《若干措施》紧密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支持民间投资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促进转型升级。具体包括:细化民间资本投向商业航天、卫星通信和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的政策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建设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支持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开展数据融合应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为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业内专家:切实提升融资效率
业界认为,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等问题,将通过精简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效率与融资规模。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快速上市可快速募集研发资金,缓解核心技术研发的高投入压力。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表示,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的上市融资相关政策,本质是通过制度调整增强资本市场的适配弹性。这一举措能让资本市场跳出传统盈利指标的单一评判框架,更好地匹配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进而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精准支持。
同时,政策在为民营科技企业拓宽融资通道的过程中,能倒逼市场进一步优化整体环境,推动形成更健全的信息披露、风险管控机制。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表示,这些举措的核心,在于提升资本市场民营企业质量,丰富科技板块供给,引导资本向硬核科技倾斜,激活科技创新活力。通过“科技叙事”逻辑,市场逐步形成对科技企业的估值溢价,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关注。而更多资本的注入,能助力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良性循环。
未来,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必将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与创造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稳固的支撑。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释放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积极信号。
那么,此次发布的《若干措施》有哪些特点?对于推动民间投资有何影响?
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以科创板为例,据Wind资讯数据统计,自开板以来,截至目前,共有592家企业顺利登陆,合计首发募集资金达9345.64亿元。其中,民营企业有441家,占比达74.49%,合计首发募集资金达5394.54亿元,占比57.72%。由此可见,民营上市公司在融资额占比上仍低于其数量占比,反映出民营科技企业在上市融资过程中或面临估值较低、融资规模受限等问题。
多年来,民营科技企业等主流民营主体多以技术研发为核心,长期高研发投入导致短期盈利薄弱,难以契合部分上市板块的传统盈利指标;加之其资产多为技术等无形资产、缺乏传统抵押物,市场对其经营风险的评估更为严苛,不仅上市审核中易遇阻碍,融资时还面临成本高、额度少的问题。
民间资本在基建领域的顾虑,更多集中在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带来的资金沉淀风险。
《若干措施》从扩大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促进数实融合、优化投资融资支持等多个维度,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其颁布实施正逢其时。总体上,《若干措施》有六个特点:
一是突出政策操作性。《若干措施》进一步扩大准入范围,注重政策可操作性和落地性,从机制上确保举措能落实、见实效。一方面,保障民间资本进入传统上难以进入的领域,如铁路、核电、油气管道等国家审批项目,要求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结合项目实际和企业意愿合理确定持股比例。另一方面,不设持股上限,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允许民间资本持股比例超过10%,拓展其发展空间。同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分工,细化参与要求,审核持股比例,将拓展空间的目标转化为权责清晰的具体任务,为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扫清障碍。
二是注重政策连续性。我国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始终未变,具体举措随实践不断优化。《若干措施》延续了既往政策的核心框架与导向,保持政策连贯。例如,在政府采购方面,明确继续按规定在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为中小企业预留预算份额,并鼓励地方提高预留比例,既延续成熟政策,稳定预期,又适度优化实践安排。
三是与时俱进完善政策。《若干措施》积极回应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实现政策稳定与动态调整的统一。例如,针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的规范发展,提出修订特许经营项目清单,合理设置民间资本参与条件,这是对原有政策的优化,也是确保公平选择特许经营者的关键举措,既适应新变化,又避免政策波动。
四是强化问题导向。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新问题,《若干措施》精准施策,打通堵点。在投资端,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用好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项目资本金,增强民营企业获得感。在融资端,要求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支持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发行基础设施REITs,并运用融资协调工具和综合服务平台,缓解信息不对称,提升民间投资的积极性和便利性。
五是明确改革方法路径。针对制约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复杂因素,《若干措施》明确了改革方向和具体路径。例如,在能源、铁路等行业,要求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解决接轨、财务清算等运营堵点,降低隐性门槛。在统一大市场建设方面,严禁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准入条件,如强制设立分公司、加入协会或单独设置历史业绩等要求,破除地方保护,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六是充分对接国家战略。《若干措施》紧密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支持民间投资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促进转型升级。具体包括:细化民间资本投向商业航天、卫星通信和参与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的政策要求;鼓励民营企业建设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支持建设数字赋能平台,开展数据融合应用,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为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业内专家:切实提升融资效率
业界认为,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等问题,将通过精简审批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升民营企业的融资效率与融资规模。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快速上市可快速募集研发资金,缓解核心技术研发的高投入压力。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表示,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的上市融资相关政策,本质是通过制度调整增强资本市场的适配弹性。这一举措能让资本市场跳出传统盈利指标的单一评判框架,更好地匹配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科技创新企业的差异化融资需求,进而强化对民营企业的精准支持。
同时,政策在为民营科技企业拓宽融资通道的过程中,能倒逼市场进一步优化整体环境,推动形成更健全的信息披露、风险管控机制。
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表示,这些举措的核心,在于提升资本市场民营企业质量,丰富科技板块供给,引导资本向硬核科技倾斜,激活科技创新活力。通过“科技叙事”逻辑,市场逐步形成对科技企业的估值溢价,吸引更多机构投资者关注。而更多资本的注入,能助力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攻克更多关键核心技术,形成良性循环。
未来,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必将进一步激发民间资本的活力与创造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稳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