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档案与人事关系流动壁垒 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2025年11月26日 字数:3578
  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成为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的关键举措。人才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其跨区域、跨行业的自由流动是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要基础。然而,长期以来,档案转接繁琐、人事关系绑定僵化等问题,犹如一道道无形的藩篱,阻碍着人才在更广阔空间内自由流动,亟待破除。本文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政策要求为切入点,分析档案与人事关系领域的现存问题,探讨针对性的破除路径,以期为推动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供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导。
  一、档案与人事关系阻碍人才流动的现状和影响分析
  档案,是记录人才成长轨迹、品德表现、业务能力等多方面的重要载体,在人才评价、职业发展以及社会人力资源调配等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某些时候变成人才流动的“绊脚石”。
  在以往实际运作过程中,档案方面暴露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干扰了人才流动的正常秩序。例如,多地档案转接手续繁琐复杂,不同地区、单位之间的档案管理标准存在差异,使得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往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协调档案转移时发生的问题。以传递渠道为例,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严格执行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的规定,而部分中西部地区则允许邮政特快专递(EMS)形式传递,这种标准不统一导致人才跨区域流动时需反复确认传递方式,增加沟通成本。
  传统的人事关系绑定模式相对固定,常与人事档案、社保等关联一体,导致人才在寻求新的职业机会或发展空间时,面临诸多束缚。一些地区出于地方利益考量,或是部分单位为了自身“人才储备”,刻意在人事关系上设置重重关卡,将其变成了束缚人才“展翅高飞”的绳索。例如,有的单位规定人才必须达到一定的服务年限才能转出档案与人事关系,否则就要支付高额违约金,即便人才遇到了更契合自身发展的机遇,也因这一不合理要求而被迫放弃;还有的单位人事关系转移流程繁琐,需要经历漫长的审批周期,这不仅消耗了人才的时间和精力,更可能让其在等待中错失良机。此外,由于人事关系与薪资待遇、职称评定、社会保障等诸多重要权益紧密挂钩,人才在考虑变更人事关系时,往往担忧这些权益无法实现顺利的衔接与保障,进而在流动决策面前踌躇不前。
  二、破除流动壁垒的政策导向
  在此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月7日发布了备受关注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迅速刷屏,成为热议焦点。《指引》的第二十三条特别指出,各地区不得在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设置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性障碍。该条款直指当前人才流动梗阻的核心痛点,从制度层面确立了“非禁即入”的人才流动原则,不仅为地方政府破除档案管理壁垒、优化人事关系服务划定了刚性约束,更通过明确禁止性规定,倒逼各地区梳理并废止与人才自由流动相悖的地方性政策,构建统一规范的人才流动制度框架。这一规定宛如在人才流动之路上亮起了一盏“红绿信号灯”,为规范人才档案及其人事关系管理明晰了边界、划定了红线,释放出强烈的规范与引导信号,确保人才能够更加自由地“行驶”于不同地区之间,进而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破除流动壁垒的现实意义
  从微观层面而言,破除档案与人事关系的流动壁垒,对人才自身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人才能够依据自身的职业规划和发展需求,更加自主地选择工作单位和地域,不再因档案和人事关系的束缚而错失合适的发展机会。这有助于人才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创新能力,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中积累经验、提升技能,实现个人价值的最大化。同时,人才的自由流动也能促进企业之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企业不断创新和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于用人单位而言,这一改变意味着能在更广阔的人才“蓄水池”中挑选合适的员工。以往受限于档案和人事关系,一些用人单位只能在本地或特定范围内招聘,现在可以面向全国吸纳优秀人才,充实自身的人才队伍,增强创新力和竞争力。人才个体更是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他们可以凭借自己的能力和抱负,大胆地去追求心仪的工作机会,无论是从传统行业迈向新兴行业,还是从大城市转战中小城市,都无需再为档案和人事关系的问题而烦恼,能够真正做到“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从宏观层面来看,打破档案和人事关系的限制,有利于实现人才资源的全国性优化配置。东部发达地区有先进的产业模式和众多创新平台,中西部地区则具备丰富的资源优势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当人才能够不受档案、人事关系束缚自由流动时,就能更好实现人才与产业、资源的精准匹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此外,对于社会而言,人才的合理流动能够促进知识和技术的传播与交流,激发社会的创新活力,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比如,科技人才可以带着自己的智慧与经验从沿海城市奔赴内陆地区,助力当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崛起;教育人才也能流动到更需要他们的偏远地区,提升当地的教育水平。
  四、档案与人事关系流动壁垒的破除路径
  (一)强化政策宣传与解读
  各地区、各部门应充分运用多样化的宣传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对《指引》中涉及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相关规定的宣传与解读工作,让政府部门、用人单位,以及广大人才群体自身,都能清晰、准确地理解《指引》第二十三条所蕴含的禁止性要求以及规范边界,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为政策的有效执行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同时,还可以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线上直播宣讲、制作政策解读手册和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出来。此外,还可以设立政策咨询热线和在线答疑平台,及时解答各方在政策理解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问,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取得实效。
  (二)构建统一规范的制度体系
  基于《指引》要求,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档案与人事关系管理标准。在档案管理方面,统一档案材料的内容构成、格式规范以及转递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消除地区间、单位间的管理差异。例如,制定全国通用的档案转递操作指南,规定档案接收单位必须在收到档案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反馈,避免因审核拖延导致的档案滞留。针对人事关系管理,打破编制壁垒,建立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推动编制备案制、人员聘用制等改革,实现人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同时,统一不同地区、不同性质单位间的人事待遇标准,缩小体制内外的福利差距,消除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
  (三)加速档案数字化与信息共享进程
  加大档案数字化投入,推动全国范围内的档案数字化改造,建立统一的人才档案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加密传输和实时共享,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平台应打通与各地人社、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接口,整合人才学历、职称、社保等多维度信息,形成全面的人才电子档案库。人才在流动时,可通过平台在线提交档案转接申请,相关单位在线完成审核、转递等操作,实现档案转接“一网通办”,大幅提升档案转接效率,降低人才流动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例如,浙江省“浙里办”平台即提供了便捷的流动人员档案接收和转出服务,可实现“一次都不跑”,最快不到一天便可完成档案转递。
  (四)强化跨部门与跨区域协同治理
  建立由人社部门牵头,档案、教育、财政等多部门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人才流动过程中的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例如,人社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人才流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规范管理与转接服务,教育部门配合提供学历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交流,建立区域人才流动协调机制。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率先开展人才流动一体化试点,实现区域内档案管理标准统一、人事关系互认互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国推广,促进全国范围内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完善监督与评估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针对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的监督体系,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各单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于任何违反《指引》规定,擅自设置档案和人事关系障碍的行为主体,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形成强大的制度威慑力,确保政策规定能够落地执行。同时,构建科学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与人事关系流动壁垒破除工作进行效果评估,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式,收集人才、用人单位等主体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整优化政策措施,确保破除工作取得实效,持续优化人才流动环境。
  人才兴则国家兴,人才强则国家强。打破档案和人事关系等多方面限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一环,更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让我们共同期待并积极推动《指引》第二十三条落地生根,让人才的活力在自由流动中充分释放,为国家的繁荣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作者:马管 林永吉(湖州学院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