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联合体的制度供给与城市群人才要素流动研究

2025年11月26日 字数:1786
  随着长江中游城市群在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区域内人才能否顺畅流动,直接影响城市群经济创新能力和结构优化水平。然而,当前的人才分布已呈现出较为突出的结构性失衡:中心城市依托资源优势持续吸附高端人才,中小城市则难以巩固自身的人才基础;制度壁垒进一步推高跨区域流动成本,导致市场机制难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挥调节作用。建立阻力更小、人岗匹配度更高的人才流动体系,已成为城市群治理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城市群人才要素流动失衡的经济机理
  中心城市的集聚效应一方面体现在教育资源的高度集中。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例,武汉、长沙、南昌在高校数量与学科布局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就业岗位质量也更具竞争力,进一步压缩了中小城市的人才吸引空间。后者由于产业链层级有限、创新基础薄弱,难以提供稳定的发展预期。
  另一方面,制度差异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趋势。户籍、社会保障、职称认定等政策在区域内部尚未实现有效对接,跨市就业通常需承担额外手续与政策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成本。这类制度性障碍难以依靠市场自动调节加以消解,区域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也因此受到限制。
  资源集聚与制度阻滞在区域内部共同作用,由此产生的人才结构偏移既扩大了区域发展的差距,也削弱了城市群实现协同发展的基础。
  二、产教联合体的制度供给效应
  随着城市群治理要求不断提升,市域产教联合体的功能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校企合作或市域层面的产教对接,而是在制度协同和结构调整中呈现出愈加重要的作用。
  (一)平台协同的制度整合机制
  市域联合体正从点状合作向组织化平台演进,高校、企业和政府部门依托平台开展常态化协作,在课程体系、实训基地、教师资源、实习就业等环节形成较高水平的协同。由此,减少了重复建设和信息不对称,降低了多主体之间的协作成本,并推动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需求链在更大范围内紧密对应,进而在区域尺度上提升专业结构与岗位结构的匹配水平。
  (二)结构性留才的要素匹配机制
  联合体在人才培养环节嵌入产业链需求,加强专业设置与地方产业发展的契合度,为中小城市形成更稳定的就业吸附能力提供了条件。企业参与课程设计、实践教学和学生评价,学生在学习阶段即可接触本地产业生态,在就业选择上面临的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也相应减少。对于中小城市而言,这种本地培养、本地使用的路径有助于形成较为稳固的人才本地化链条,也是缓解人才单向流动的重要举措。
  (三)规则协调与数据互通的交易成本机制
  跨区域人才流动往往受到规则差异的限制。课程体系、技能标准、岗位评价方法等不尽一致,人才在跨市流动时容易遭遇重复认证或制度衔接的空白。联合体通过课程标准共建、评价体系协同和实训成果互认,为跨区域规则协调奠定了基本框架,区域内部的人才职业路径因而更具连续性。
  三、城市群层级的制度安排与要素流动优化路径
  要推动产教联合体在城市群内部发挥更系统的制度功能,有必要在更高层级构建相对稳定的制度框架。
  (一)制度嵌入与区域政策协同
  目前,不少联合体仍停留在项目化运行阶段,与区域战略规划的关联程度有限。将其纳入城市群人才发展的总体部署,有助于在教育统筹、产业服务和人才流动等方面明确平台职责,进而增强制度韧性。在财政支持、政策导向和规划配套等措施的推动下,联合体有望由临时性合作逐步走向常态化的平台治理。
  (二)跨区域激励与成本分担机制
  跨区域合作中投入与收益往往难以保持均衡,不同城市特别是中小城市在人才培养方面投入较多,却难以确保人才留用。按照贡献度、培养质量和留用比例进行资源分配,更能体现合作主体的实际参与程度,也利于提升整体积极性。与此同时,推动职称互认、成果共享和教师流动等措施,有助于降低参与成本,为跨区域协作提供更稳定的运行基础。
  (三)规则协调与数据治理的制度化建设
  在城市群层面设立规则协调机制,逐步推动课程体系、技能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区域共建。建设区域人才数据中台,整合技能需求、人才供给和培训成果,形成动态监测和智能匹配的能力,为人才流动提供技术基础。
  结语
  城市群的人才流动仍面临结构性失衡与制度性障碍,区域内部的人才配置效率因此受到明显限制。随着产教联合体在区域协同中的制度功能不断深化,其平台化治理、规则协调和结构性留才机制,为缓解人才单向流动与制度分割提供了可行路径。在城市群层面构建稳定的制度框架和合作体系,有利于相关机制长期发挥作用,进而促进区域人才的良性流动。
  作者:黄振(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