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航天司引领航天产业启新程
2025年12月03日
字数:1960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防科工局)设立商业航天司的消息引发业界广泛关注,这一专职监管机构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商业航天从“政策培育期”正式迈入“规范发展期”。
商业航天司正式设立
近日,国防科工局官网发布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显示,计划招录“商业航天司航天监管岗”,该岗位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承担商业航天领域政策研究、项目管理、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安全监管等工作。
据了解,商业航天司为国防科工局近期新增设部门,目前正处于人员招募的起步阶段,这一机构变动被业界视为国家从体制机制层面破解商业航天监管难题的关键信号。
长期以来,我国卫星及商业航天产业面临复杂的监管格局,职能分散于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以及工信部等多个直属单位。其中,国防科工局主抓卫星工程统筹及发射审批,国家航天局侧重技术论证与支持,工信部相关部门则负责网络建设政策、市场准入与轨道频率协调等。随着商业航天企业数量增长和发射任务加密,审批流程烦琐、标准不一、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日益凸显。
“此前企业沟通对接的对象虽也是国防科工局,但该局并非只管商业航天,属于兼顾业务。”一家商业航天公司负责人坦言,过去缺乏专门针对商业航天的独立管理部门,企业沟通面临诸多困扰。而商业航天司的设立实现了从“兼管”到“专管”的跨越,明确了清晰的对口主管部门。
券商机构则从产业发展视角解读了商业航天司设立的意义。例如,浙商证券认为,这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制度性里程碑,有望显著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确定性更高的制度环境。
学界呼应产业
在产业界迎来顶层设计突破的同时,学界也传来积极信号。一份落款时间为11月18日的《通知》显示,中国科学院大学决定将航空宇航学院更名为星际航行学院,这一消息引发广泛热议,有网友留言“好浪漫!终于有人敢把未来写在牌子上了”。
对此,中国科学院大学工作人员确认了更名事宜。
据了解,此次更名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厚的航天历史传承背景。此前,钱学森于1961年9月至1962年1月为中国科技大学近代力学系学生开设并亲自主讲《火箭技术概论》,一年后将讲义整理为专著《星际航行概论》出版,成为我国首部高等院校航天专业基础教材。书中关于火箭回收、空间站建设的“待实现”设想,如今已逐步变为现实,此次更名既是对航天先辈的致敬,也彰显了我国迈向星际航行的坚定决心。政策与资本双重赋能
商业航天司设立的同时,系列政策利好持续释放。
日前,国家航天局印发《国家航天局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商业航天产业生态高效协同,科研生产安全有序,产业规模显著壮大,创新创造活力显著增强,资源能力实现统筹建设和高效利用,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
此前的2025年8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序推动卫星通信业务开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商业航天创新活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此外,工信部还启动为期两年的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旨在丰富市场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支持商业航天安全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也向商业航天优质企业敞开大门。2025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提出支持商业航天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此后,商业航天企业密集启动IPO,目前已有中科宇航、蓝箭航天、星河动力、微纳星空、屹信航天等多家企业完成IPO辅导备案。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当前商业航天企业数量已超过600家,产业链配套齐全并形成规模。
规范与协同驱动产业实现高质量跃迁
对于商业航天司成立的深远影响,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商业航天产业链长,涵盖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地面设备、运营服务等环节,过去各环节企业各自为战,缺乏有效沟通协作。新机构可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上下游企业合作,实现技术共享、优势互补。
从市场角度看,朱克力认为,专职监管机构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过去商业航天市场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如低价恶性竞争、技术抄袭等,损害企业利益,阻碍产业健康发展。商业航天司可制定统一市场规则,加强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让企业能在公平环境中竞争,激发创新活力。”
赛德雷特副总经理刘正峰用“机遇难得”和“重大利好”形容商业航天司的设立。他表示,这说明国家想通过政策和法规建设、规范行业秩序来促进商业航天良性发展,对于靠技术竞争力求发展的民营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建立这样的部门,说明国家希望商业航天企业可以在同一个平台展开规范化的公开公平竞争。”刘正峰透露,其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具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卫星研制团队,期待在公平竞争环境中实现长远发展。
商业航天司正式设立
近日,国防科工局官网发布的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显示,计划招录“商业航天司航天监管岗”,该岗位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承担商业航天领域政策研究、项目管理、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安全监管等工作。
据了解,商业航天司为国防科工局近期新增设部门,目前正处于人员招募的起步阶段,这一机构变动被业界视为国家从体制机制层面破解商业航天监管难题的关键信号。
长期以来,我国卫星及商业航天产业面临复杂的监管格局,职能分散于国防科工局、国家航天局以及工信部等多个直属单位。其中,国防科工局主抓卫星工程统筹及发射审批,国家航天局侧重技术论证与支持,工信部相关部门则负责网络建设政策、市场准入与轨道频率协调等。随着商业航天企业数量增长和发射任务加密,审批流程烦琐、标准不一、协调难度大等问题日益凸显。
“此前企业沟通对接的对象虽也是国防科工局,但该局并非只管商业航天,属于兼顾业务。”一家商业航天公司负责人坦言,过去缺乏专门针对商业航天的独立管理部门,企业沟通面临诸多困扰。而商业航天司的设立实现了从“兼管”到“专管”的跨越,明确了清晰的对口主管部门。
券商机构则从产业发展视角解读了商业航天司设立的意义。例如,浙商证券认为,这是行业发展的关键制度性里程碑,有望显著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产业规模化发展提供确定性更高的制度环境。
学界呼应产业
在产业界迎来顶层设计突破的同时,学界也传来积极信号。一份落款时间为11月18日的《通知》显示,中国科学院大学决定将航空宇航学院更名为星际航行学院,这一消息引发广泛热议,有网友留言“好浪漫!终于有人敢把未来写在牌子上了”。
对此,中国科学院大学工作人员确认了更名事宜。
据了解,此次更名并非偶然,而是有着深厚的航天历史传承背景。此前,钱学森于1961年9月至1962年1月为中国科技大学近代力学系学生开设并亲自主讲《火箭技术概论》,一年后将讲义整理为专著《星际航行概论》出版,成为我国首部高等院校航天专业基础教材。书中关于火箭回收、空间站建设的“待实现”设想,如今已逐步变为现实,此次更名既是对航天先辈的致敬,也彰显了我国迈向星际航行的坚定决心。政策与资本双重赋能
商业航天司设立的同时,系列政策利好持续释放。
日前,国家航天局印发《国家航天局推进商业航天高质量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明确到2027年,商业航天产业生态高效协同,科研生产安全有序,产业规模显著壮大,创新创造活力显著增强,资源能力实现统筹建设和高效利用,行业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
此前的2025年8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优化业务准入促进卫星通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序推动卫星通信业务开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激发商业航天创新活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此外,工信部还启动为期两年的卫星物联网业务商用试验,旨在丰富市场供给、提升服务能力、建立安全监管体系,支持商业航天安全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也向商业航天优质企业敞开大门。2025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提出支持商业航天等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支持力度。此后,商业航天企业密集启动IPO,目前已有中科宇航、蓝箭航天、星河动力、微纳星空、屹信航天等多家企业完成IPO辅导备案。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商业航天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当前商业航天企业数量已超过600家,产业链配套齐全并形成规模。
规范与协同驱动产业实现高质量跃迁
对于商业航天司成立的深远影响,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表示,商业航天产业链长,涵盖卫星制造、发射服务、地面设备、运营服务等环节,过去各环节企业各自为战,缺乏有效沟通协作。新机构可搭建交流平台,促进上下游企业合作,实现技术共享、优势互补。
从市场角度看,朱克力认为,专职监管机构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过去商业航天市场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如低价恶性竞争、技术抄袭等,损害企业利益,阻碍产业健康发展。商业航天司可制定统一市场规则,加强监管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让企业能在公平环境中竞争,激发创新活力。”
赛德雷特副总经理刘正峰用“机遇难得”和“重大利好”形容商业航天司的设立。他表示,这说明国家想通过政策和法规建设、规范行业秩序来促进商业航天良性发展,对于靠技术竞争力求发展的民营企业来说意义重大。“建立这样的部门,说明国家希望商业航天企业可以在同一个平台展开规范化的公开公平竞争。”刘正峰透露,其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和具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卫星研制团队,期待在公平竞争环境中实现长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