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费划定刚性“红线”

2025年12月03日 字数:3125
  除了直接叫停各类违规收费行为,《执法指南》还为小微企业维权搭建了“制度保障网”,将银行合规责任从“不违规”推进到“证明自己合规”的更高要求,全面压实银行主体责任。
  本报综合报道 “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制约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而贷款流程中潜藏的各类违规收费,更是横亘在企业融资路上的“隐形关卡”。日前,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印发新版《商业银行收费行为执法指南》(下称《执法指南》),以34条新规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业银行收费检查提供了清晰的、统一的指引,细化并新增多项商业银行收费禁止性规定,涵盖银团贷款、贷款承诺、电子银行、融资顾问等关键领域,明确叫停虚构银团贷款收费、收息后另收承诺费、强制开具保函收费等违规行为。
  业内普遍认为,此次《执法指南》的出台,不仅为银行收费行为划定刚性边界,更将有效提升收费透明度与公平性,为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降本减负,并推动银行提升服务质效。
  违规收费行为被全面叫停
  此次修订的《执法指南》最鲜明的特点,是对各类隐性、违规收费行为作出清晰界定与全面禁止,让银行收费的“红线”一目了然。其中,虚构银团贷款收费被明确纳入禁止清单,成为监管重点之一。《执法指南》明确规定,同一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之间组成的内部联贷,若不符合银团贷款特征却收取银团贷款相关费用,将被直接认定为“只收费不服务”的违规行为。
  梳理银行公开的银团贷款收费体系可见,规范的银团贷款服务收费主要包含四大类:一是安排费,针对发起组织银团、承担包销或部分包销责任、分销贷款份额等组织安排服务收取;二是承诺费,针对有效提款期内未提用额度的资金储备服务收取;三是代理费,针对银团贷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服务收取;四是参加费,针对应牵头行邀请承担放贷义务并提供贷款服务收取,四类费用收取标准均以协议约定为准。而此次《执法指南》的划定,正是为了杜绝借银团贷款名义“搭车收费”“虚增收费”的乱象。
  在贷款承诺费收取方面,《执法指南》也划定了清晰的禁止“红线”。从过往案例来看,承诺费曾成为部分银行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的手段,裁判文书网显示,某银行曾向某企业发放4亿元贷款,收取的承诺费高达3600万元。对此,《执法指南》明确界定:商业银行对已按照约定实际发放信贷资金,不再产生资金准备成本却仍收取承诺费的,一律认定为收取不合理费用。这一规定从根源上杜绝了“息费叠加”的违规操作。
  针对企业反映强烈的“无需求收费”“捆绑收费”等乱象,《执法指南》也作出系统性规范。一方面,明确商业银行若为企业开具无实际需求的保函、贷款承诺函等文书并收取相关费用,属于典型的不合理收费;另一方面,直指强制服务收费的痛点,将“强制开通网银服务并收费”“向企业推销无需求的AI顾问服务并收费”等行为明确列为违规收费,为企业摆脱“被收费”困境提供了制度依据。
  除此之外,《执法指南》还对不同定价类型的收费违规行为作出全面界定。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中,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等行为均被认定为违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中,在价目表外自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超出价目表规定、收费对象与价目表规定不符等行为也属违规范畴。同时,《执法指南》明确商业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合理确定市场调节价领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分支机构需严格执行总行制定的价目表内容。
  对于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的调整,《执法指南》也设定了明确的公示要求:商业银行设立新的市场调节价收费项目,或提高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需按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提前三个月公示;阶段性优惠措施无法及时在价目表中体现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公示,并明确标注优惠措施的生效和终止日期,确保收费调整的透明度。
  全面压实银行主体责任
  除了直接叫停各类违规收费行为,《执法指南》还为小微企业维权搭建了“制度保障网”,将银行合规责任从“不违规”推进到“证明自己合规”的更高要求,全面压实银行主体责任。
  针对小微企业收费减免政策的落实,《执法指南》提出明确要求:商业银行需严格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过企业声明、第三方数据等多种方式核对企业划型,确保减免政策精准落地。关键在于,对未予减免的有关收费,若客户在投诉举报过程中或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提出异议,商业银行必须出具不予减免收费的佐证材料,以此倒逼银行规范减免流程,保障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
  北京财富管理行业协会特约研究员杨海平表示,《执法指南》不仅让涉企收费更加透明化,而且建立了争议解决机制,比如对于未予减免的收费,企业有异议时商业银行需出具该企业不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这为小微企业维权提供了清晰的路径。
  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执法指南》将银行的合规责任从“不违规”推进到“证明自己合规”,这一转变有助于从源头压实银行的主体责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也表示,《执法指南》通过细化违规收费认定标准,有效遏制了隐性收费与成本转嫁行为,此前因收费不透明导致的额外支出,往往会侵蚀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而主体责任的压实将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
  在监管执法层面,市场监管总局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责任,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严肃查处商业银行违规收费行为;同时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对查实的违规收费问题严格依法处理,形成监管合力。
  倒逼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值得关注的是,《执法指南》并未止步于“禁止性规定”的罗列,而是构建起“执法惩戒+正向引导”的双重监管体系,既通过差异化处罚机制强化约束,又通过明确收费原则引导银行转变发展模式,倒逼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在处罚机制设计上,《执法指南》明确了从轻、从重的差异化考量因素:对主动退还违规收费、消除危害后果的银行,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整改、拒不退还违规收费的银行,依法从重处罚。这种差异化处罚方式既体现了监管温度,也彰显了对恶意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在正向引导方面,《执法指南》重申了“依法合规、平等自愿、息费分离、质价相符”的四大收费原则,其中“息费分离”原则尤为关键。该原则明确要求商业银行严格区分收息与收费业务,不以“息转费”的形式虚增中间业务收入,不将利息或者投资收益转化为收费,从根本上扭转银行“重收费、轻服务”的倾向。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执法指南》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银行的合规管理成本,短期内可能导致部分银行收费收入有所减少,但从长远来看,将推动银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娄飞鹏表示,对银行普惠业务而言,《执法指南》在规范收费的同时,倒逼银行提升服务质效、优化内部考核机制。短期内,部分机构可能面临收入结构调整压力,需加快服务模式创新;长期而言,有利于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杨海平也表示,《执法指南》对银行违规收费行为认定进行了细化,合规边界更加清晰,银行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更容易把握合规导向;杜绝变相收费项目,也将倒逼银行进一步优化服务,更好挖掘和满足客户综合需求,提升整体收益。
  董希淼直言,对银行而言,以往依赖模糊地带和虚构收费项目增加收入等做法将难以为继。他建议,银行应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清理不合规收费项目,调整服务协议和内部规程,并加强对一线员工的培训,确保所有收费行为都经得起《执法指南》的检验。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指南》的修订,有效回应了企业规范商业银行收费、降低融资成本的诉求,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这一监管举措的落地,将为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注入强劲动力,让金融“活水”更精准、更顺畅地流向实体经济的毛细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