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亮剑平台价格乱象

2025年12月23日 字数:2112
  本报综合报道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以下简称《行为规则》),共计7章29条,明确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核心规范,精准剑指“大数据杀熟”、价格欺诈、自动扣款套路等行业沉疴。
  乱象倒逼监管升级
  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让网络平台成为商品和服务交易的核心渠道,但行业高速成长背后,各类价格乱象也随之滋生蔓延,直接倒逼监管体系加速升级。
  这些乱象具体表现为:部分平台利用数据和算法实施“大数据杀熟”,对同一商品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差异化价格;一些经营者借虚假促销、低价倾销抢占市场,引发行业“内卷式”竞争;还有平台将免密支付设为默认选项,隐藏自动续费取消入口,导致消费者被动扣费。这些行为既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亟需针对性监管政策予以规范。
  在此背景下,三部门联合出台的《行为规则》首先清晰界定了适用范围:在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平台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等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与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其涉及价格制定、变更、标示、收费、补贴等相关行为,均需遵守该规则。
  “针对当前电商领域存在的平台强制经营者降价、市场主体低价‘内卷’、商家虚假误导性定价等突出乱象,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从平台定价规则、经营者价格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维度,明确了一系列具体行为规范。”知名经济学者、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表示,这对于规范互联网平台的价格秩序、缓解行业“内卷式”竞争将产生积极效果。
  这一判断得到业内其他专家的呼应。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主任叶小杰进一步指出,新规的核心作用在于重塑三方权责关系,推动市场转向以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明确方向。
  双向护航竞争与消费权益
  为精准破解上述行业乱象,《行为规则》围绕三大核心目标构建起完整监管框架,各项条款细化实化,兼具极强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既为经营者提供清晰行为指引,也为消费者权益筑牢保障屏障。
  这三大核心目标精准覆盖价格竞争秩序、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与消费者权益三大关键维度,形成全方位监管闭环。
  在规范价格竞争秩序方面,新规明令禁止经营者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大数据杀熟”问题,新规特别强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从制度层面遏制这一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乱象。
  在保护经营者自主定价权方面,《行为规则》专门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有效破除平台对商家定价的不当干预,为中小经营者营造公平自主的经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在这三大目标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新规的重点发力方向。针对备受诟病的免密支付、自动续费乱象,新规作出刚性约束: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服务,搭售保险、交通服务、退票服务等额外商品或服务,以及设置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采取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方式收费的,每次扣款前需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扣款时间、金额及取消途径,允许消费者随时取消,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也应及时告知。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这一规定本质上并非否定免密支付的便捷性,而是通过划定合规红线,让这类服务回归用户自愿、风险可控的本质,实现便捷性与权益保护的平衡。
  “《行为规则》中对于免密支付的约束,强调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为平台经营者后续功能调整提供了具体参照,能够从源头防范平台以诱导方式促使消费者在一次授权后被定期扣款,杜绝‘霸王条款’。”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此进一步分析道。
  将重塑行业生态与消费信任
  为确保监管政策平稳落地,避免对市场造成短期冲击,《行为规则》特意设置过渡期,明确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正式实施,为期四个月的过渡期为平台与商家预留了充足的调整准备时间。
  对于新规的实施影响,多位业内专家从行业发展全周期维度给出了深度解读。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短期来看,平台可能需要调整产品设计和运营流程以满足合规要求,但长期而言,规范的经营环境能有效减少投诉纠纷和合规风险,倒逼平台摒弃粗放的套路营销,转而通过优化服务体验、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参与竞争。“这既有助于修复用户信任,也能推动整个行业告别同质化内卷,走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
  盘和林总结道,《行为规则》的出台,既是对平台价格乱象的精准治理,更是对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护航。随着过渡期内各项准备工作的扎实推进,以及后续细化配套举措的逐步落地,有望彻底扭转平台价格竞争的“内卷”局面,让消费者在透明公平的交易环境中切实受益,推动平台企业回归价值创造本源,为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