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金融薪火传,“三农”服务践初心
——从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的历史沿革看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2025年12月29日
字数:4634
□秦 珂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更是承载国家使命、赋能民生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我国金融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进程中,党中央始终立足国情、锚定初心,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其中,农村合作金融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贯通政策与民生的关键纽带,不仅见证了中国农村的沧桑巨变,更积淀了深厚的红色基因,成为解读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密码的重要样本。
回溯陕西农村金融的发展脉络,红色基因的传承从未间断。从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第一个真正由群众组织起来的南区合作社成立,到1951年长安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莽乡稻地江村320多户村民响应毛主席“组织起来走由穷变富的必由之路”的号召,自发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陕西省第一家,也是西北地区第一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稻地江村信用社,再到现如今适应现代经济体制的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的规范运行,七十余载风雨兼程,农村金融机构始终坚守乡土、心系农民,成为服务“三农”、助力乡村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应运而生,
稻地江村信用社诞生的历史必然
长安县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北首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其诞生并非偶然,而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战略导向、农村经济需求与地方实践探索深度契合的必然产物,承载着破解农村金融困境、助力农业生产恢复的历史使命。
宏观政策引领,为稻地江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成为巩固新生政权、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提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将信用合作事业纳入党领导劳动人民个体经济走向集体经济的战略布局。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进一步将发展信用合作社列为基本国策,明确提出“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建立提供了根本政策遵循。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会议精准把握土改后农村经济现状,即一方面农民生产恢复后缺少资金、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求,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家底薄弱,遭遇意外时借贷无门,高利贷问题严重制约农村发展。会后形成的《关于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获党中央批准,明确提出“单独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由银行领导”,将信用社定位为专门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标志着国家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体系正式确立,为各地试办信用社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为稻地江信用社的成立铺平了道路。
区域现实需求,为稻地江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提供了前提条件。新中国成立初期,长安县乃至整个西北地区的农村金融基础极为薄弱。旧中国长期的战乱与封建剥削,导致农村资金匮乏,传统高利贷盘剥严重,农民面临“借贷无门、融资贵”的困境,极大限制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长安县王莽乡稻地江村作为典型的农业村落,320多户农民以农耕为主要生计,在土地改革后,迫切需要资金支持来购置农具、种子,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实现扩大再生产。与此同时,西北农村地区缺乏正规的金融服务载体,资金流通不畅,农产品交易与物资流转受到严重制约。这种“金融真空”状态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也阻碍了区域经济的恢复进程。在此背景下,组建一家立足乡土、服务农民的信用合作组织,成为破解当地农村金融困境的现实选择,稻地江信用社的成立正是顺应了这一迫切的区域发展需求。
群众自发热情,为稻地江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提供了坚实保障。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引与区域需求驱动下,稻地江村农民展现出强烈的互助合作意愿。1951年12月2日,在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和陕西省分行的指导下,在当地党组织的引导下,320多户农民自愿联合,共同创办了西北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开创了西北农村金融合作的先河。作为农村经济互助组织,信用社以“自愿互利、民主管理、服务生产”为宗旨,通过集中社员零散资金或实物,为社员提供低息贷款、存款储蓄等基础金融服务,有效遏制了高利贷的蔓延,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难题。这种源于基层、源于群众的办社模式,以其规范的股金管理、贷款审批流程、财务报表公示等,为后续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1951年12月至1952年11月,全省竞相学习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的办社经验,先后建起信用社90个,信用组544个,有社员、组员34045人。稻地江信用社这种“农民办、农民管、农民用”的运营模式,成为新中国农村金融体系萌芽阶段的重要基层实践载体,为后续农村金融组织建设积累了原始经验。1955年,该社扎根乡土、贴近群众的办社经验经逐级上报后,获毛主席亲笔批示“这个经验有用,各地可以仿办”,这一批示为全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指明方向,其互助惠民模式迅速在全国推广复制,推动农村信用社在短时间内实现规模化发展,1956年便基本实现乡乡建社,全国农村信用合作化格局初步形成,也奠定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核心定位,成为新中国农村经济恢复时期金融支农的标杆范本。改革共振,
稻地江村信用社七十余载发展历程
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作为西北农村合作的金融发源地,自1951年诞生以来,七十余载发展历程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脉络深度契合,既完整见证了农村金融从萌芽到规范的演进,更以鲜活实践为全国改革提供了样本,深刻影响着农村金融体系构建与乡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探索。其发展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坚守阵地保根基,艰难动荡调整期。1958年前,信用社组织实现快速发展;1959至1978年,受时代环境影响,农村金融改革进入管理权动荡调整阶段,稻地江信用社也历经多次体制变革。伴随人民公社化运动推进,信用社先后与银行营业所合并、划归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管理,部分时期还下放给贫下中农管理,逐步脱离合作制本源,经营自主权受限,民主管理机制弱化,服务效能受到一定抑制。即便如此,从留存的稻地江信用社财务报表可见,它始终坚守农村金融主阵地,维系基层金融服务链条,保障基本信贷供给,为后续金融改革保留了宝贵的组织与群众根基,也彰显了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在改革波动期的韧性与担当。
依托农行谋转型,业务回归发展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全面启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激发了农村生产力,也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需求,农村金融改革进入了农业银行管理、逐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1980年,稻地江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管理,依托银行系统资源逐步规范经营流程、明晰服务方向,重新聚焦农业生产信贷支持,精准对接农户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助力农村生产力解放,业务发展重回正轨。1984年长安县信用联社成立后,通过统筹调剂资金余缺、考核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基层信用社运营,稻地江信用社也借助县联社平台优化服务能力,推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深度绑定,但这一阶段农村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的双重身份,也使其逐渐显现依附性特征,合作金融本质有所弱化,为后续进一步改革埋下伏笔。
逐步转型规范化,体制机制改革期。1996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明确市场化转型方向后,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稻地江信用社完成脱钩改革后,行业管理交由人民银行负责,改革重心转向恢复合作制性质,经营活力持续释放,存款贷款规模稳步增长,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作用愈发凸显。2003年,陕西省被纳入全国首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地方政府管理、深化体制创新的关键阶段。随着后续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成立,稻地江信用社纳入省联社管辖,直至2015年随长安联社并入秦农银行,完成了从传统信用社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型,实现了股权结构优化、管理体系升级、筑牢规范化运营的根基。
初心赓续,
农村金融转型的经验启示与使命担当
稻地江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始终与农村金融改革进程同频共振,历经了合作制探索、管理权调整、市场化转型、地方化改革等多个阶段,逐步构建起以地方现代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其每一次转型都呼应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核心导向,这一过程是复杂的、长期的,始终面临着强化支农属性与防控金融风险、优化顶层设计与贴合基层实际等关键命题,而稻地江信用社坚守乡土、深耕“三农”的发展路径,为破解这些命题提供了重要启示,也为后续聚焦乡村振兴、普惠金融下沉筑牢了坚实基础。
坚守支农本源,锚定主业根基,筑牢农村金融发展生命线。农村金融的初心在农、根基在农,转型发展始终需以服务“三农”为核心锚点。1951年稻地江信用社成立之初,便以农民互助合作模式破解农村资金短缺难题,其支农经验获全国推广,奠定服务乡村的初心底色。历经体制调整、自主发展等阶段,无论运营模式如何变化,支农主线从未偏移。融入秦农银行后,红色基因继续传承,通过打造涉农服务平台、推出特色惠农信贷产品、深化与涉农主体合作,将金融资源精准投向农业生产、乡村产业、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实现服务“三农”的深度升级。实践证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命脉与乡村振兴事业深度绑定,唯有坚守支农本源,紧扣农村发展需求优化服务供给,才能夯实发展根基,实现金融赋能与乡村发展的同频共振。
深化改革赋能,紧跟时代步伐,激活农村金融内生动力。体制机制改革是农村金融机构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从传统信用合作社到现代商业银行,每一步转型都紧扣全国金融改革脉搏,以变革破解发展难题。早期以合作制模式填补农村金融空白,改革开放后规范经营流程适配农村经济变革,1996年脱离农行实现自主运营,2003年依托省级改革试点完善法人治理,2015年整合资源组建秦农银行,逐步构建起现代化管理体系、多元化服务架构、市场化运营机制,完成从零散经营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跨越。这一过程充分说明,农村金融机构需以改革思维主动适配时代变化,聚焦治理结构优化、资源整合提质、运营效能提升等关键环节突破创新,在顺应变革中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内生发展活力,实现从传统业态向现代金融体系的迭代升级。
传承红色基因,融合创新发展,彰显农村金融时代价值。红色金融精神的传承与创新发展理念的践行,是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的核心支撑。稻地江信用社孕育的敢为人先首创精神、乡里互助传统理念、“三铁精神”为民情怀等,都是深耕乡土的精神根基,也是支撑秦农银行不断发展前进的不竭动力源泉。只有通过厚植金融文化,将红色血脉融入经营发展全过程,延续扎根群众、服务基层的优良传统,同时立足新时代改革发展需求,主动拥抱数字化转型,拓展多元化服务渠道,践行绿色金融理念,联动行业资源构建金融服务生态,才能实现传统优势与现代发展的有机融合。作为农村金融机构,要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持转型发展既要传承红色基因,从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坚守金融为民的初心;更要紧扣时代趋势,在产品创新、服务升级、生态构建上精准发力,实现精神传承与创新发展相辅相成,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彰显现代农村金融的时代价值。
从延安南区合作社的初次探索,到稻地江信用社的扎根发芽,再到现代农商银行的枝繁叶茂,陕西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正是中国特色农村金融发展之路的生动缩影。红色基因是农村金融的精神内核,服务“三农”是农村金融的永恒使命。站在建设金融强国的新征程上,唯有赓续红色血脉,坚守初心本源,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精准服务赋能乡村振兴,才能让农村金融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彩,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宏伟目标,为筑牢国家金融安全屏障、推进金融强国建设贡献坚实力量。
(作者单位: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更是承载国家使命、赋能民生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我国金融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进程中,党中央始终立足国情、锚定初心,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度融合,探索出一条独具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之路。其中,农村合作金融作为连接城市与乡村、贯通政策与民生的关键纽带,不仅见证了中国农村的沧桑巨变,更积淀了深厚的红色基因,成为解读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密码的重要样本。
回溯陕西农村金融的发展脉络,红色基因的传承从未间断。从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第一个真正由群众组织起来的南区合作社成立,到1951年长安县(今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王莽乡稻地江村320多户村民响应毛主席“组织起来走由穷变富的必由之路”的号召,自发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陕西省第一家,也是西北地区第一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稻地江村信用社,再到现如今适应现代经济体制的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的规范运行,七十余载风雨兼程,农村金融机构始终坚守乡土、心系农民,成为服务“三农”、助力乡村发展的金融主力军。应运而生,
稻地江村信用社诞生的历史必然
长安县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北首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其诞生并非偶然,而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战略导向、农村经济需求与地方实践探索深度契合的必然产物,承载着破解农村金融困境、助力农业生产恢复的历史使命。
宏观政策引领,为稻地江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成为巩固新生政权、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提出“必须组织生产的、消费的和信用的合作社”,将信用合作事业纳入党领导劳动人民个体经济走向集体经济的战略布局。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进一步将发展信用合作社列为基本国策,明确提出“鼓励和扶助广大劳动人民根据自愿原则发展合作事业”,为农村信用合作组织的建立提供了根本政策遵循。1951年3月,全国信用合作汇报会议召开,会议精准把握土改后农村经济现状,即一方面农民生产恢复后缺少资金、无法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求,另一方面部分农民家底薄弱,遭遇意外时借贷无门,高利贷问题严重制约农村发展。会后形成的《关于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获党中央批准,明确提出“单独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统一由银行领导”,将信用社定位为专门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标志着国家扶持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政策体系正式确立,为各地试办信用社提供了清晰的行动指南。这一系列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为稻地江信用社的成立铺平了道路。
区域现实需求,为稻地江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提供了前提条件。新中国成立初期,长安县乃至整个西北地区的农村金融基础极为薄弱。旧中国长期的战乱与封建剥削,导致农村资金匮乏,传统高利贷盘剥严重,农民面临“借贷无门、融资贵”的困境,极大限制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长安县王莽乡稻地江村作为典型的农业村落,320多户农民以农耕为主要生计,在土地改革后,迫切需要资金支持来购置农具、种子,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实现扩大再生产。与此同时,西北农村地区缺乏正规的金融服务载体,资金流通不畅,农产品交易与物资流转受到严重制约。这种“金融真空”状态不仅影响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也阻碍了区域经济的恢复进程。在此背景下,组建一家立足乡土、服务农民的信用合作组织,成为破解当地农村金融困境的现实选择,稻地江信用社的成立正是顺应了这一迫切的区域发展需求。
群众自发热情,为稻地江信用合作社的成立提供了坚实保障。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引与区域需求驱动下,稻地江村农民展现出强烈的互助合作意愿。1951年12月2日,在中国人民银行西北区行和陕西省分行的指导下,在当地党组织的引导下,320多户农民自愿联合,共同创办了西北第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开创了西北农村金融合作的先河。作为农村经济互助组织,信用社以“自愿互利、民主管理、服务生产”为宗旨,通过集中社员零散资金或实物,为社员提供低息贷款、存款储蓄等基础金融服务,有效遏制了高利贷的蔓延,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难题。这种源于基层、源于群众的办社模式,以其规范的股金管理、贷款审批流程、财务报表公示等,为后续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1951年12月至1952年11月,全省竞相学习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的办社经验,先后建起信用社90个,信用组544个,有社员、组员34045人。稻地江信用社这种“农民办、农民管、农民用”的运营模式,成为新中国农村金融体系萌芽阶段的重要基层实践载体,为后续农村金融组织建设积累了原始经验。1955年,该社扎根乡土、贴近群众的办社经验经逐级上报后,获毛主席亲笔批示“这个经验有用,各地可以仿办”,这一批示为全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指明方向,其互助惠民模式迅速在全国推广复制,推动农村信用社在短时间内实现规模化发展,1956年便基本实现乡乡建社,全国农村信用合作化格局初步形成,也奠定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核心定位,成为新中国农村经济恢复时期金融支农的标杆范本。改革共振,
稻地江村信用社七十余载发展历程
稻地江村信用合作社作为西北农村合作的金融发源地,自1951年诞生以来,七十余载发展历程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脉络深度契合,既完整见证了农村金融从萌芽到规范的演进,更以鲜活实践为全国改革提供了样本,深刻影响着农村金融体系构建与乡村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探索。其发展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坚守阵地保根基,艰难动荡调整期。1958年前,信用社组织实现快速发展;1959至1978年,受时代环境影响,农村金融改革进入管理权动荡调整阶段,稻地江信用社也历经多次体制变革。伴随人民公社化运动推进,信用社先后与银行营业所合并、划归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管理,部分时期还下放给贫下中农管理,逐步脱离合作制本源,经营自主权受限,民主管理机制弱化,服务效能受到一定抑制。即便如此,从留存的稻地江信用社财务报表可见,它始终坚守农村金融主阵地,维系基层金融服务链条,保障基本信贷供给,为后续金融改革保留了宝贵的组织与群众根基,也彰显了基层农村金融机构在改革波动期的韧性与担当。
依托农行谋转型,业务回归发展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全面启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激发了农村生产力,也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需求,农村金融改革进入了农业银行管理、逐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1980年,稻地江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管理,依托银行系统资源逐步规范经营流程、明晰服务方向,重新聚焦农业生产信贷支持,精准对接农户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助力农村生产力解放,业务发展重回正轨。1984年长安县信用联社成立后,通过统筹调剂资金余缺、考核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基层信用社运营,稻地江信用社也借助县联社平台优化服务能力,推动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深度绑定,但这一阶段农村信用社“既是集体金融组织,又是农业银行基层机构”的双重身份,也使其逐渐显现依附性特征,合作金融本质有所弱化,为后续进一步改革埋下伏笔。
逐步转型规范化,体制机制改革期。1996年,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明确市场化转型方向后,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逐步实现自主经营、自主发展。稻地江信用社完成脱钩改革后,行业管理交由人民银行负责,改革重心转向恢复合作制性质,经营活力持续释放,存款贷款规模稳步增长,在县域金融市场的主力军作用愈发凸显。2003年,陕西省被纳入全国首批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入地方政府管理、深化体制创新的关键阶段。随着后续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成立,稻地江信用社纳入省联社管辖,直至2015年随长安联社并入秦农银行,完成了从传统信用社向现代商业银行的转型,实现了股权结构优化、管理体系升级、筑牢规范化运营的根基。
初心赓续,
农村金融转型的经验启示与使命担当
稻地江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始终与农村金融改革进程同频共振,历经了合作制探索、管理权调整、市场化转型、地方化改革等多个阶段,逐步构建起以地方现代商业银行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其每一次转型都呼应着农村金融改革的核心导向,这一过程是复杂的、长期的,始终面临着强化支农属性与防控金融风险、优化顶层设计与贴合基层实际等关键命题,而稻地江信用社坚守乡土、深耕“三农”的发展路径,为破解这些命题提供了重要启示,也为后续聚焦乡村振兴、普惠金融下沉筑牢了坚实基础。
坚守支农本源,锚定主业根基,筑牢农村金融发展生命线。农村金融的初心在农、根基在农,转型发展始终需以服务“三农”为核心锚点。1951年稻地江信用社成立之初,便以农民互助合作模式破解农村资金短缺难题,其支农经验获全国推广,奠定服务乡村的初心底色。历经体制调整、自主发展等阶段,无论运营模式如何变化,支农主线从未偏移。融入秦农银行后,红色基因继续传承,通过打造涉农服务平台、推出特色惠农信贷产品、深化与涉农主体合作,将金融资源精准投向农业生产、乡村产业、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实现服务“三农”的深度升级。实践证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命脉与乡村振兴事业深度绑定,唯有坚守支农本源,紧扣农村发展需求优化服务供给,才能夯实发展根基,实现金融赋能与乡村发展的同频共振。
深化改革赋能,紧跟时代步伐,激活农村金融内生动力。体制机制改革是农村金融机构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从传统信用合作社到现代商业银行,每一步转型都紧扣全国金融改革脉搏,以变革破解发展难题。早期以合作制模式填补农村金融空白,改革开放后规范经营流程适配农村经济变革,1996年脱离农行实现自主运营,2003年依托省级改革试点完善法人治理,2015年整合资源组建秦农银行,逐步构建起现代化管理体系、多元化服务架构、市场化运营机制,完成从零散经营向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跨越。这一过程充分说明,农村金融机构需以改革思维主动适配时代变化,聚焦治理结构优化、资源整合提质、运营效能提升等关键环节突破创新,在顺应变革中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激发内生发展活力,实现从传统业态向现代金融体系的迭代升级。
传承红色基因,融合创新发展,彰显农村金融时代价值。红色金融精神的传承与创新发展理念的践行,是农村金融机构持续发展的核心支撑。稻地江信用社孕育的敢为人先首创精神、乡里互助传统理念、“三铁精神”为民情怀等,都是深耕乡土的精神根基,也是支撑秦农银行不断发展前进的不竭动力源泉。只有通过厚植金融文化,将红色血脉融入经营发展全过程,延续扎根群众、服务基层的优良传统,同时立足新时代改革发展需求,主动拥抱数字化转型,拓展多元化服务渠道,践行绿色金融理念,联动行业资源构建金融服务生态,才能实现传统优势与现代发展的有机融合。作为农村金融机构,要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坚持转型发展既要传承红色基因,从历史经验中汲取奋进力量,坚守金融为民的初心;更要紧扣时代趋势,在产品创新、服务升级、生态构建上精准发力,实现精神传承与创新发展相辅相成,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彰显现代农村金融的时代价值。
从延安南区合作社的初次探索,到稻地江信用社的扎根发芽,再到现代农商银行的枝繁叶茂,陕西农村金融的发展历程,正是中国特色农村金融发展之路的生动缩影。红色基因是农村金融的精神内核,服务“三农”是农村金融的永恒使命。站在建设金融强国的新征程上,唯有赓续红色血脉,坚守初心本源,以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以精准服务赋能乡村振兴,才能让农村金融在新时代绽放新的光彩,为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宏伟目标,为筑牢国家金融安全屏障、推进金融强国建设贡献坚实力量。
(作者单位: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