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精准支持就业创业
2025年12月30日
字数:1222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就业创业,财政部日前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据了解,《指导意见》分为五部分共十四条,核心内容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对就业的贡献力度,细化政策工具与实施路径,构建目标明确、激励相容的长效机制,为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形成了以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一体”、以服务就业创业和支持科技创新为“两翼”的发展布局,“一体支撑、两翼齐飞”,加力支持实体经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财政部指导融担基金发挥体系引领作用,凝聚1500余家担保机构力量,累计开展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过6.7万亿元,年均增长约40%,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在支持创新方面,2024年起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提高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支持4万户中小科创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超过1700亿元。
“在服务就业方面,据融资担保行业估算,每提供1亿元担保可稳定就业超过800人。财政部指导融担基金优化业务结构,引领融担体系加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融担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超过570万户次,稳定就业约5900万人次。”上述负责人表示。
《指导意见》建立了一套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对就业的贡献力度,具体可概括为“一个关键指标”“两项挂钩机制”“三重政策保障”。将提高就业贡献度作为关键指标,引导更多担保资源精准服务就业。实施就业贡献度与担保资源分配的“两项挂钩机制”,促进形成激励相容的政策传导机制,确保就业导向有效落实。建立门槛降低、质效提升与产品创新“三重政策保障”。
具体而言,《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再担保费优惠与就业贡献度指标挂钩机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按就业贡献度对合作机构再担保费分档给予差异化优惠。对于就业贡献度较大的合作机构,给予较多再担保费优惠,再担保费优惠最高不超过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减少、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弱化盈利考核,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降低融资准入门槛。
此外,在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方面,《指导意见》聚焦“扩围、降费、创新、加力、增效”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出推动银行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水平等。“平均来看,中央财政每奖补1亿元,可撬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50亿元,支持约1.75万人创业。”该负责人补充道。
上述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健全数据共享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跟踪监测机制,推动《指导意见》各项措施精准落地、高效执行,在财政金融协同上与相关政策做好衔接。 记者 朱希杰
据了解,《指导意见》分为五部分共十四条,核心内容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对就业的贡献力度,细化政策工具与实施路径,构建目标明确、激励相容的长效机制,为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持续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形成了以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一体”、以服务就业创业和支持科技创新为“两翼”的发展布局,“一体支撑、两翼齐飞”,加力支持实体经济。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财政部指导融担基金发挥体系引领作用,凝聚1500余家担保机构力量,累计开展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过6.7万亿元,年均增长约40%,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在支持创新方面,2024年起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通过提高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支持4万户中小科创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超过1700亿元。
“在服务就业方面,据融资担保行业估算,每提供1亿元担保可稳定就业超过800人。财政部指导融担基金优化业务结构,引领融担体系加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融担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超过570万户次,稳定就业约5900万人次。”上述负责人表示。
《指导意见》建立了一套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对就业的贡献力度,具体可概括为“一个关键指标”“两项挂钩机制”“三重政策保障”。将提高就业贡献度作为关键指标,引导更多担保资源精准服务就业。实施就业贡献度与担保资源分配的“两项挂钩机制”,促进形成激励相容的政策传导机制,确保就业导向有效落实。建立门槛降低、质效提升与产品创新“三重政策保障”。
具体而言,《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再担保费优惠与就业贡献度指标挂钩机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按就业贡献度对合作机构再担保费分档给予差异化优惠。对于就业贡献度较大的合作机构,给予较多再担保费优惠,再担保费优惠最高不超过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减少、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弱化盈利考核,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降低融资准入门槛。
此外,在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方面,《指导意见》聚焦“扩围、降费、创新、加力、增效”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旨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出推动银行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水平等。“平均来看,中央财政每奖补1亿元,可撬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50亿元,支持约1.75万人创业。”该负责人补充道。
上述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健全数据共享机制、部门联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跟踪监测机制,推动《指导意见》各项措施精准落地、高效执行,在财政金融协同上与相关政策做好衔接。 记者 朱希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