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格里奇困境的“锁入”时刻:人工智能伦理风险如何重塑金融生态?

2026年01月07日 字数:3103
  以DeepSeek等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与广度融入经济社会肌理,成为当今时代最具变革性的技术力量。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在金融等重点领域推动智能终端、智能体的规模化应用。AI的触角早已越过辅助工具的边界,向金融核心地带延伸——从高频交易到信用评估、从智能投顾到风险管控。它在提升效率、激活创新的同时,也悄然推开另一扇门:一个关乎金融交易公平、稳定与责任的价值潘多拉魔盒。
  技术日新月异,常常将社会适应与伦理规范远远抛在身后,这种“脱节”在金融领域显得尤为危险。金融作为社会现代经济的血脉,其强大的外部性与系统性特征,使之成为AI伦理风险最集中、破坏力也最隐蔽的“放大器”与“暴露场”。眼下寻找到一条既能拥抱技术进步、又能驾驭其潜在风险的路径,这已不是选择,而是必然。
  一、金融:为何成为AI伦理风险的温床与显影剂?
  金融领域的独有特性,使其成为AI伦理问题的“试验场”与“风暴眼”。
  其一,数据驱动与量化决策的高度契合。金融的本质是处理信息、定价风险,而这正是符合机器学习所长。金融领域海量的交易数据、信用记录、市场动向,为AI模型提供源源不断的“燃料”。然而,金融数据从来不是绝对中立的,它深深烙印着社会结构与历史偏见。若不经审视地“投喂”,AI学到的就不只是规律,更可能是固化、放大甚至“合理化”已有的歧视,在效率的光环下默默滋生新的不公。
  其二,决策影响的即时性与高杠杆。与其他领域不同,金融场景中的AI决策往往直指利益核心且具有强烈的杠杆效应。一个偏颇的信贷模型,可能瞬间决定一个人的贷款命运;一个失控的交易算法,或在毫秒之间引发市场巨震。社会学家吉登斯曾警示,现代性风险的标志之一便是“后果的严重性”。当AI的冷静判断与金融的高杠杆相遇,其可能引发的社会经济涟漪,将被无限放大。
  其三,系统复杂与算法“黑箱”的双重叠加。现代金融体系本就是一张精密而脆弱的网络。而深度学习等复杂模型,又常常如同“黑箱”——输入与输出之间,逻辑难以追溯。当复杂系统遇上不可解释的算法,透明度、可审计性与可问责性便急速衰减。这不仅为风险识别与监管带来巨大困难,更在悄然侵蚀金融体系的信任基石。
  二、科林格里奇困境重现:当AI在金融领域走向“锁入”
  上世纪80年代,技术哲学家大卫·科林格里奇提出了著名的“控制困境”:一项技术发展初期易于调整却难以预见后果;待其后果充分显现、技术已深嵌社会结构时,调控却变得代价高昂、步履维艰。今天,人工智能尤其在金融领域的渗透,正是这一困境的鲜活演绎。
  一方面,早期“可塑期”的预测与规制之难。在AI研发与部署之初,其潜在的公平性缺陷、系统性影响等伦理风险往往是隐蔽的、间接的,连开发者自身也难以全然预见。监管与伦理考量常因信息不足而滞后。金融行业对“速度”与“先机”的极致追求,更进一步挤压了审慎评估的空间。
  另一方面,后期“锁入期”的路径依赖与变革之困。一旦特定的AI算法、技术架构被深度嵌入金融基础设施,并与业务流程、组织制度乃至市场生态紧密捆绑,便形成坚韧的“技术—制度复合体”。此时,即便其伦理缺陷逐渐暴露,试图修正或更替也将面临巨大的经济成本、既得利益阻力和不可预知的系统性风险。金融固有的稳定性需求与技术的“锁入”效应彼此强化,让改变变得异常艰难。
  眼下,金融AI正处在从“可塑”走向“锁入”的十字路口。风险征兆已现,但全面固化尚未完成,这或许是我们采取行动、避免被动局面的最后一个窗口期。
  三、风险显形:三大伦理挑战浮出水面
  随着AI在金融领域的扎根,科林格里奇困境所预言的风险正加速从理论照进现实,集中体现为三大挑战:
  一是算法公平性受损与金融包容性倒退。算法偏见往往不是技术的原生问题,而是社会既有偏见在数据与模型中的“镜像”与“放大”。在信贷审批中,基于历史数据的模型可能通过邮政编码、消费行为等代理变量,对少数群体或低收入者实施隐性歧视,筑起“数字红绿灯”。类似情形也可能出现在保险定价、人才招聘等场景。这不仅违背金融伦理,可能触碰法律红线,长远看更会侵蚀金融体系的普惠基石与社会公信。
  二是系统性风险的积聚与变异。AI正在重塑金融风险的生成与传导机制:首先,模型同质化可能引发“算法羊群效应”。当众多机构采用相似的数据与模型进行决策时,市场波动极易被程序化放大,造成共振与踩踏;其次,面对历史未见的“黑天鹅”事件,AI模型可能集体失灵,反而加剧市场恐慌;最后,新型市场操纵手段涌现,如,利用AI进行“幌骗交易”、生成合成信息进行误导,这些做法更隐蔽、更高效,严重威胁市场诚信。
  三是责任真空与市场秩序重构。当AI自主做出关键金融决策时,传统“人—责”对应的链条便开始断裂。究竟谁该为算法的错误负责?是开发者、金融机构、数据提供方,还是算法自身?这不仅是法律上的模糊地带,更动摇了权责对等的市场基础。与此同时,拥有尖端AI能力的科技巨头与传统金融机构之间,可能划出新的“数字鸿沟”,导致市场力量过度集中,影响健康竞争。
  四、超越困境:构建敏捷、协同、前瞻的治理生态
  《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强调,需深入研究人工智能对伦理规范的深层影响,探索智能向善的理论与实践路径。要避免坠入科林格里奇预言的被动“锁入”状态,就必须在这场技术与社会伦理的赛跑中抢占先机。这需要一个多层次、动态适应、贯穿技术全生命周期的治理框架:
  一是推动技术创新与伦理设计的前置融合。在模型开发阶段,就应植入“负责任创新”与“伦理设计”理念。具体可包括:研发应用“公平性机器学习”工具,对模型偏见进行检测与校正;探索“可解释AI”技术,让关键金融决策逻辑变得可理解、可追溯;开展压力测试与反事实推演,评估模型在极端情景下的稳健性。金融机构与科技公司可设立伦理审查委员会,使伦理评估成为产品研发的必经环节。
  二是发展敏捷监管与“监管沙盒”的创新实践。监管模式需从传统“命令—控制”型转向更具弹性和实验性的“敏捷监管”。一方面,借助“监管科技”提升对算法活动的实时监测、分析与预警能力;另一方面,善用“监管沙盒”,在安全空间内测试创新产品,允许监管与技术在互动中共同进化。还应探索适应AI特性的问责机制,厘清“算法影响者”责任,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追责体系。
  三是促进行业共治与生态韧性培育。行业协会应牵头制定金融AI伦理准则与最佳实践,推动算法备案、信息披露等行业标准建设。金融机构之间可建立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共同应对新型算法攻击与市场操纵。尤为关键的是,持续投入“人的能力”建设,培养兼具金融素养、AI知识与伦理意识的复合型人才,确保人类在关键决策中保有必要的监督与最终裁量权。
  四是拓宽公众参与与国际协作渠道。通过透明沟通与社会教育,提升公众对金融AI的认知与监督能力。在国际层面,积极推动主要经济体在AI监管原则、跨境数据治理、算法滥用防范等领域的对话协作,避免“监管套利”与风险跨境蔓延。
  结语:在技术奔腾的河流中嵌入伦理河床
  人工智能为金融业开启了新的可能性,但其伦理风险亦如悬顶之剑,警示我们不可迷失于纯粹的技术乐观。科林格里奇困境提醒我们,行动的时机稍纵即逝。眼下并非要阻挡创新的浪潮,而是要在浪潮形成之初,就为其规划河床——让责任的基因深植于技术进步的脉搏之中。
  这需要技术开发者、金融机构、监管者、学界与公众等共同携手,展开一场持续而深入的对话与协作。金融的本质,始终是信任与风险的永恒平衡。当算法日益成为构建金融世界的重要力量时,守护这份平衡,确保技术革新真正服务于人的福祉与系统稳定,是我们这一代必须承担的使命。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不仅乘上AI的浪潮,更有能力指引其方向,最终抵达一个更高效、更公平、也更坚韧的金融未来。
  作者:杨再峰(梧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