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开展传统村落 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

2026年02月11日 字数:991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2026年至2028年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专项工作。中央财政将连续三年安排补助资金,通过定额支持、分级统筹、压实责任的方式,打造一批根植农耕文明的国家级文化名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此次专项建设以跨省域统筹为核心亮点,在全面总结前期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经验的基础上,构建起“中央定调、省级筛选、县级落实”的三级联动体系。在顶层设计层面,两部委将分年度确定建设主题,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对风貌相近、文化同源、习俗相似的传统村落片区进行统一规划,引导不同省份围绕同一文化主题推进保护区建设。同时,统筹整合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各类资源,通过省际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省级层面的统筹筛选则为项目落地筑牢第一道关口。根据《通知》要求,各省份财政与住建部门需紧扣国家年度主题,每年择优推荐1至2个适配主题的县(市、区、旗),且每个申报县仅限聚焦一个主题。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十四五”期间已获得中央财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补助的县,不再纳入本次支持范围。
  作为建设工作的实施主体,县级政府被赋予核心责任。此次专项支持将分三批推进,每批入选县的建设期为两年。县级政府需严格按照专家评审方案,结合地方发展实际、文化特色与村民需求优化项目布局,加快建设进度与资金拨付。同时,各地需探索建立以村民为主体的保护机制,完善法规制度与投融资体系,从根源上增强传统村落的内生发展动力。
  资金支持标准与使用边界在《通知》中得到明确界定。中央财政对入选县给予5000万元定额补助,资金分两年下达,覆盖六大核心领域:传统建筑保护修缮与营造技艺传承、特色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数字化保护、村落风貌整治、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以及特色产业培育。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明确划定资金使用红线,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栽盆景、搭风景”等形象工程,坚守不搞大拆大建的原则,着力保留乡土味道与乡村原貌。同时,两部委要求各地统筹用好中央与地方资金,避免“撒胡椒面”式投入,确保资金精准发力。
  据了解,两部委将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保护利用经验。未来,随着专项建设的推进,一批兼具文化底蕴与发展活力的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将逐步成形,让承载中华文明的农耕文化根脉在新时代生生不息。 记者 欧阳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