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息费告别“雾里看花”
2026年03月17日
字数:2197
本报综合报道 3月15日晚间,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剑指个人贷款息费信息披露不透明、不规范问题。《规定》要求贷款人办理贷款业务时,必须向借款人提供清晰的“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逐项列明所有息费相关信息,让借款人清晰掌握贷款真实成本。
贷款息费告别“雾里看花”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个人贷款业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息费乱象时有发生。在某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方面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干扰金融惠民政策和利率政策的传导,削弱金融服务的质效;另一方面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引发金融纠纷。
乱象的成因较为复杂。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个人贷款息费信息披露不到位、不规范,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不力,是重要诱因。
为准确完整反映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此次发布的《规定》明确: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是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既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也包含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贷款人需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水平。
在核心要求上,贷款人需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表中要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也要列明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相关信息。明示表还需明确提示,除已列明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合作机构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若融资成本因利率基准调整、优惠活动等发生变动,贷款人需及时告知借款人。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本次新规是监管部门对既往贷款息费披露、年化利率明示要求的集中重申与专项强化,在“3·15”这一关键节点发布,释放出持续整治个人贷款市场乱象、压实机构信息披露责任的明确信号,将分散的监管要求整合为统一执行标准,推动行业回归透明定价、合规经营的轨道。
流程设计实现可执行、可追溯
针对息费明示的落地执行,《规定》结合不同办理场景制定了明确的操作要求,覆盖现场办理、线上办理、线上消费分期三类核心业务场景,让息费明示的要求落到具体操作环节。
其中,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贷款人需在借款人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让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的,需通过弹窗方式展示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约或办理分期前完成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的分期付款业务,则要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此次新规的整治重点也十分明确,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息费相对规范透明,而此次新规的明示对象重点应是互联网贷款,包括金融机构与助贷平台合作的个人贷款、互联网平台推出的个人借贷产品等,这类贷款参与机构多、收费结构复杂,成本不透明问题突出,而明示内容的重点则是非利息成本,比如抵押费、担保费、撮合服务费、会员权益费等。
王蓬博表示,《规定》与以往只披露名义利率相比,核心突破在于将全部相关成本统一纳入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核算,实现息费项目全覆盖、成本计算标准化,从规则上堵住机构拆分费用、隐藏真实成本的操作空间,让贷款成本可对比、可核查。同时,新规的流程设计把监管强调的告知义务落到了可执行、可追溯的操作层面,能从办理环节减少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贷、被收取额外费用的问题,强化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补充道,以往部分消费者金融知识储备不足,办理信贷时仅关注页面展示的低名义年化利率,却忽略了合同中暗藏的信息费、会员费等附加成本,导致实际利率远高于预期,陷入借贷陷阱。而《规定》要求的确定性阅读流程及签字留痕,能从法律层面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保障,强制阅读的方式也能促使借款人更认真地阅读相关条文,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全机构覆盖压实多方责任
《规定》的实施范围实现各类放贷机构全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均被纳入监管,真正做到贷款机构无遗漏。同时,新规对合作机构的管理也提出明确要求,贷款人需在与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合作机构的日常管理,对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推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规范性操作,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已组织制作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以及线上消费场景下分期付款页面的明示样例,同时将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发挥作用,为新规落地落实提供专业支持。
考虑到贷款人需要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等准备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新规特意预留了约5个月的准备时间,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此次《规定》的出台,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实质性举措,通过强制要求贷款机构将所有贷款成本透明化、标准化告知借款人,从根源上解决“息费不透明”问题。对于行业而言,新规将推动各类贷款机构全面整改产品展示、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倒逼行业合规经营,最终实现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双赢,为金融行业营造稳健、合规的发展环境,让金融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地见效。
贷款息费告别“雾里看花”
近年来,我国个人贷款市场快速发展,但个人贷款业务特别是互联网贷款业务的息费乱象时有发生。在某业内人士看来,这一方面增加了借款人的融资成本,干扰金融惠民政策和利率政策的传导,削弱金融服务的质效;另一方面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容易引发金融纠纷。
乱象的成因较为复杂。上述业内人士认为,个人贷款息费信息披露不到位、不规范,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不力,是重要诱因。
为准确完整反映个人贷款业务中借款人实际承担的融资成本,此次发布的《规定》明确: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是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既包括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也包含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贷款人需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的年化水平。
在核心要求上,贷款人需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表中要注明贷款本金金额,逐项列明贷款人及合作机构收取的各息费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和收取主体,在此基础上计算正常履约情形下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同时也要列明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相关信息。明示表还需明确提示,除已列明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合作机构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与贷款相关的息费;若融资成本因利率基准调整、优惠活动等发生变动,贷款人需及时告知借款人。
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认为,本次新规是监管部门对既往贷款息费披露、年化利率明示要求的集中重申与专项强化,在“3·15”这一关键节点发布,释放出持续整治个人贷款市场乱象、压实机构信息披露责任的明确信号,将分散的监管要求整合为统一执行标准,推动行业回归透明定价、合规经营的轨道。
流程设计实现可执行、可追溯
针对息费明示的落地执行,《规定》结合不同办理场景制定了明确的操作要求,覆盖现场办理、线上办理、线上消费分期三类核心业务场景,让息费明示的要求落到具体操作环节。
其中,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贷款人需在借款人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让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线上办理的,需通过弹窗方式展示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约或办理分期前完成确认;线上消费场景下的分期付款业务,则要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此次新规的整治重点也十分明确,招联首席经济学家、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指出,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正规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息费相对规范透明,而此次新规的明示对象重点应是互联网贷款,包括金融机构与助贷平台合作的个人贷款、互联网平台推出的个人借贷产品等,这类贷款参与机构多、收费结构复杂,成本不透明问题突出,而明示内容的重点则是非利息成本,比如抵押费、担保费、撮合服务费、会员权益费等。
王蓬博表示,《规定》与以往只披露名义利率相比,核心突破在于将全部相关成本统一纳入年化综合融资成本核算,实现息费项目全覆盖、成本计算标准化,从规则上堵住机构拆分费用、隐藏真实成本的操作空间,让贷款成本可对比、可核查。同时,新规的流程设计把监管强调的告知义务落到了可执行、可追溯的操作层面,能从办理环节减少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贷、被收取额外费用的问题,强化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决策权。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补充道,以往部分消费者金融知识储备不足,办理信贷时仅关注页面展示的低名义年化利率,却忽略了合同中暗藏的信息费、会员费等附加成本,导致实际利率远高于预期,陷入借贷陷阱。而《规定》要求的确定性阅读流程及签字留痕,能从法律层面为消费者权益提供保障,强制阅读的方式也能促使借款人更认真地阅读相关条文,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全机构覆盖压实多方责任
《规定》的实施范围实现各类放贷机构全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均被纳入监管,真正做到贷款机构无遗漏。同时,新规对合作机构的管理也提出明确要求,贷款人需在与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各方落实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要求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合作机构的日常管理,对违规违约行为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情形严重的,应终止合作、依法追偿损失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推进综合融资成本明示的规范性操作,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已组织制作了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样表,以及线上消费场景下分期付款页面的明示样例,同时将指导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发挥作用,为新规落地落实提供专业支持。
考虑到贷款人需要调整业务流程及系统、修改合作协议等准备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新规特意预留了约5个月的准备时间,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此次《规定》的出台,是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实质性举措,通过强制要求贷款机构将所有贷款成本透明化、标准化告知借款人,从根源上解决“息费不透明”问题。对于行业而言,新规将推动各类贷款机构全面整改产品展示、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倒逼行业合规经营,最终实现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双赢,为金融行业营造稳健、合规的发展环境,让金融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