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的意义与路径

2026年03月25日 字数:988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力度,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国环境司法成效显著,但仍存在协同不足、追责不力等短板。本文通过剖析实践困境、提出优化路径,为强化生态治理法治支撑提供学术指引。
  一、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的重要意义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力度,是生态法治建设的核心,也是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在法治维度上,其将生态治理政策转化为刚性法律实践,明确了责任边界、规范了执法司法,也彰显了生态治理法治理念。在生态维度上,其通过惩治环境违法、督促生态修复,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推动生态治理由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转型,为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司法屏障。在社会维度上,其通过公正裁判传递生态环境治理法治理念,引导公众参与,凝聚治理共识,构建起多元协同治理格局。
  二、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的实践困境
  结合当前司法实践,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发展要求相比,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仍有诸多瓶颈。一是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司法与行政机关线索移送、证据互认机制不完善,跨区域协作有短板,影响流域性生态问题处置效能;二是责任追究不足,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较窄,生态修复监督闭环未形成,违法成本低的问题未根本解决;三是司法专业化不足,环境案件技术鉴定、因果关系认定等难题制约审判质效,复合型人才短缺;四是预防性司法功能薄弱,对重大环境风险预判干预不足,不符预防优先理念。
  三、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力度的实践路径
  结合司法保障意义与实践困境,可从四方面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力度:一是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完善线索移送、证据互认机制,建立区域司法协作联盟,提升跨区域生态问题处置能力;二是完善责任追究与修复机制,加大环境违法制裁力度,扩大惩罚性赔偿适用范围,推广补植复绿等多元化修复方式,建立修复监督闭环;三是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深化专门审判体系建设,组建复合型审判团队;四是强化预防性司法功能,通过司法建议、禁止令等方式,推动生态治理向源头预防的转型。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司法保障力度,兼具法治价值、生态价值与社会价值,是推进生态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新时代需优化司法保障机制、提升司法效能,以刚性司法守护生态安全,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作者:乔明珠(中共郑州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