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三大证券交易所 拟修订交易规则

2026年04月15日 字数:1211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简称“北交所”)同步发布交易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分别就完善交易机制、强化投资者保护、提升市场活力等方面公开征求市场意见。此次三大交易所集中修订规则,核心围绕优化交易流程、丰富交易方式、规范市场秩序展开,旨在进一步适配市场发展需求,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更好满足各类投资者的多元化交易诉求。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的优化与扩展,是本次三大交易所修订的共性重点内容。其中,沪深两所拟扩大该交易方式的适用范围,将原本仅适用于科创板、创业板股票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延伸至全部A股及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让更多投资者获得以收盘价成交的便利。与此同时,北交所则计划首次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明确委托、申报及行情揭示等相关操作安排,为偏好收盘价交易的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交易渠道,同步完善相关配套机制。
  结合自身市场定位,深交所此次修订聚焦创业板机制优化,推出多项针对性举措。据悉,深交所拟在创业板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通过引入专业做市机构,进一步提升市场定价效率,增强创业板的市场活力与抗风险韧性。同时,为提升大宗交易成交效率,深交所计划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将原本15:00至15:30的单一时段,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两个时段,覆盖整个交易时段。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调整将有效提升交易制度的适应性,更好满足投资者多元化交易需求,助力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
  上交所的修订则重点聚焦基金交易机制的统一与优化。根据征求意见稿,上交所拟将基金收盘阶段的交易方式调整为与股票保持一致,即每日14:57至15:00采用收盘集合竞价方式,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基金收盘价。此前,沪市基金收盘阶段采用连续竞价方式,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此次调整有助于提高基金尾盘定价的效率与稳定性,进一步提升市场交易机制的一致性,便利投资者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两所此次修订均纳入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调整的相关内容。据悉,此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调整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此次正式纳入沪深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范围,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交易所方面表示,这一调整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交所则结合自身市场特点,从四方面推进交易规则修订,兼顾市场便利与风险防控。除推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外,北交所还拟优化大宗交易制度,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增加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风险揭示安排,并设置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上限,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同时完善交易监管安排,新增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配套发布投资者分类交易统计等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规范交易秩序。 记者黄先春